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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黑户“漂白”应兼顾历史和现实
http://www.scol.com.cn(2015-11-26 9:29:0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青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1月21日,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会议暨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扩大)会议。会议的一大主题就是解决全国无户籍人口的户口登记问题。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总量在1300万左右、占总人口1%的中国人没有户口成为黑户。据相关调研,这些黑户中60%以上是超生人员。

  黑户属于“三无”,即无户籍资料,无户口本,无身份证。正是由于黑户的“三无”状态,导致其无法正常上学、无法外出务工、无法办理医疗养老保险、无法进行金融活动、无法自主创业、无法登记结婚,甚至无法搭乘交通工具。可以说,黑户丧失了作为一个人的大部分基本权利。黑户的普遍存在且生存状态不佳,对社会的不良影响显而易见,包括黑户人群自卑心重、缺乏安全感、游离于正常社会之外,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形成黑户的原因复杂,总体来看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超生了却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导致户籍部门不给办理户口;二是在历次人口普查中没有普查到入户相关资料;三是在办理户口迁移的过程中,遗失掉户口迁移证,并且无法补办。另外,弃婴、非婚生育也是造成黑户的原因。

  如果不涉及到违法,仅仅是查不到户籍资料或户口迁移证明丢失,相关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查证无误,给予补办户籍并不困难,也不会造成不良社会观感。而占黑户60%以上的超生人员,才是解决黑户问题的重点和难点。由于这部分黑户是父母违法生育造成,假如简单为他们补办户籍,无疑是对过去遵守计划生育政策这一基本国策公民的一种嘲弄。老百姓常说,甘蔗没有两头甜。如果时过境迁,违法行为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既违背法治精神,又显然有失公允。

  诚然,人来到这个世界就应当得到起码尊重,应当享有作为一个人的基本权利。1300万黑户“非人非鬼”的生活状态,确实令人唏嘘,为现代文明社会所不容。即便是属于超生造成的黑户,也不该背负原罪,为父母的违法行为承受一辈子的惩罚。

  社会在发展,各项政策需要与时俱进。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放开二孩已箭在弦上,独生子女政策即将走进历史。黑户不但是一个严重社会问题,也是一个必须抓紧处理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兼顾历史与现实,既要为黑户“漂白”,又不能让守法的老实人感到吃亏,是对政府相关部门的一次考验。

  “谁违法、谁担责”是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准则。违法者是父母,受惩罚的不应该是超生的孩子。为黑户“漂白”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当多部门联动,既要维护法律尊严,让违法者付出相应代价,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又要还给无辜者应有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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