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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柳下惠”应该评为全国道德模范
http://www.scol.com.cn(2015-11-14 6:25:5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卫斌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黑龙江绥化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韩淼,近日被举报与异性宾馆开房。11月12日下午,记者从庆安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调查认定,韩淼与女同学在宾馆“和衣同床而睡,没有发生男女关系”,已对韩淼作出行政撤职处分。(11月13日半岛都市报)

  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对韩淼作出行政撤职处分,依据的是绥化市、和庆安县两级检察院的调查:今年7月17日下午,韩淼到哈尔滨接外省女同学蔺某某。当晚6点接到人,晚9点14分返回庆安当地某宾馆。两人一前一后进入宾馆大厅,韩淼到前台取房卡,随后两人进8411房间,房间内是一张大床。二人进入房间后,坐在一张床上开始聊天。韩淼要回单位住,蔺某某见韩淼疲惫就没让走,二人和衣同床而睡,没有发生男女关系。

  看了这个报道,对绥化和庆安县人民检察院的调查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不仅韩淼约会女同学细节精确到几时几分,就连“和衣而睡”这样的细节都能捕捉到。莫非韩淼接待女同学的宾馆房间内,安装有监控设施?

  宾馆房间安装监控,此等违背常理的情形也不是完全没有。当年,重庆官场上爆出的雷政富等人的不雅视频,就是商人事先安排好的一个桃色陷阱。检察官韩淼私会女同学,在宾馆安装一个摄像头自证清白,似乎完全没有这个必要。一者,处分决定书上说得很清楚:韩淼本来是想回单位住的,是女同学看他疲惫,主动留他过夜的;二者,如果检察官自己想在宾馆过夜,更没必要主动将与女同学“和衣而眠”的全过程拍摄下来——这无异于找死。

  检方没有公布究竟是怎样得出韩淼与女同学“和衣而眠”的调查结论的。如果没有录像回放,当然只能听两位当事人自说自话。这种调查结论就有些站不住脚。韩淼与女同学究竟是和衣而眠,还是脱了衣服滚床单的,只有天晓得。

  人们之所以不相信韩淼与女同学是“和衣而眠”,实在是这里面疑点太多。疑点一,韩淼被举报与异性开房后,韩妻曾经出来替自己的丈夫“顶包”。10月20日,媒体报道此事后,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庆安县人民检察院等多部门介入调查。调查认定,韩淼与女同学一前一后进入宾馆大厅,韩淼到前台取房卡,随后两人进8411房间,房间内是一张大床。韩妻“替丈夫开房接待女同学”纯属系子虚乌有。韩淼既然能将患难与共的妻子都抛出来“顶包”,说明其说谎成性,他的话可信度极低。

  疑点二,和衣而眠本身无法界定。何谓“和衣而眠”?男女共处一室,时间长达9小时,而且睡在一张大床上,男女双方都能感受到对方身上的气息,这对于正常的男人、女人来说,恐怕无异于是一种“酷刑”:韩淼和女同学怎么看都是“如狼似虎”的年纪,睡在一张大床上9小时,怎么可能乖巧得像两只小绵羊?

  人们为什么宁愿相信韩淼和女同学之间发生了什么?因为那才更合乎逻辑,更符合生活的常识,更符合人们的某种天性。既然检察院的调查结论说韩淼和女同学什么都没干,那就说明韩淼是一个经得起女色考验的好同志,就不该撤职。试想,柳下惠的故事虽然流传了上千年,究竟有没有柳下惠这样的“好男人”谁也无法去考证。现如今,忽然冒出一个“当代柳下惠”来,不给评一个全国道德模范也就算了,还给人家一个处分,是不是有些太轻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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