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公开巨额房产究竟该如何看待?

http://www.scol.com.cn(2015-10-29 8:37:4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王坤
作者:王坤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0月27日,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公布了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现任处长秦某某,拟任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就在前一天,泰州当地论坛上出现了一则网帖,文中曝出秦某某名下房产价值超过2000万,引来网友们围观和吐槽。(10月28日新华网)

  具秦某自述,他父亲系房地产开发商,而他的房产来源正是父亲所赠,与自己的收入毫无关联。于是,秦某公开承诺,自己名下的巨额房产绝对清白,按他的话说:只要敢于主动公开亮相,就不怕组织考察。从表面看,秦某的巨额房产是合法的,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但还是引来舆论的一片质疑之声,当然,人们的猜测也并非无理取闹。

  试想,秦某此前的工作岗位就是负责工程质量管理,而监督范围又刚好与城乡住房建设息息相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其父亲成为一名地产商人,是不是有点过于巧合?就算这不是巧合,那么其父亲在房产项目招揽、工程质量通关等方面有没有“开绿灯”的情况?另外,据调查资料显示,秦某名下还有上百万的股票,这些价值不菲的股票难道也是他父亲所赠吗?如果回答也是肯定的,那么领导干部炒股又是否正常?只因人们关心的这些问题确实过于敏感,处于好奇也罢,维护正义也罢,谁都想探个究竟。

  虽然,我们并没有实际的证据说明秦某参与利益竞逐,但他的身份又实在过于特殊,或多或少受一些“潜在因素”的影响,其间是否存在人情、关系的互动,还不得而知。正是这些“玄妙”之处一时难以避嫌,人们产生怀疑也不能说是无中生有。但不管怎么说,秦某既然要被提拔重用,终究是要接受组织严密考察的,在上级组织实地走访干群,重新复核项目审批、工程质量、财务状况等方面,他能否顺利通过考验,界时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有人认为,秦某主动公开巨额房产看似情非得以,但也不算坏事。一方面,秦某自曝家底是组织要求。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内容必须涉及个人有关事项,其中,财产收入来源公开是必备项目,秦某作为拟提拔对象,主动向社会公开他的私人“秘密”既是应有之义,也是最终要面对的。另一方面,秦某公开巨额房产也是对群众有所交待。对公众而言,领导干部不再那么神秘,从此多了一分了解,同时也是在最大程度地接受社会监督。对秦某本人而言,正好是向群众展示清白、树立形象的好机会,当然,前提是他必需要经得起组织考验,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信服,否则只好另当别论了。

  话说回来,对于秦某公开巨额房产一事,需要公平和正义的声音,但也不必过度解读。针对疑惑,我们可以提出不同的看法,毕竟提倡阳光监督才能有效推动社会进步。当然,一味把事件放大,进行恶意炒作,实在很不理智,这不论对个人还是社会,都是一种不公,更会造成无辜伤害。那么,领导干能否成为人民心中的好公仆,就让组织来考验,同时,也让他们用服务态度和业务能力来证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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