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咋能成为违规执法的“遮羞布”?

http://www.scol.com.cn(2015-10-17 7:34:1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徐甫祥
作者:徐甫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因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9月25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民张先生在纺织城附近被交警拦下并带上警车。张先生称,在警车行驶过程中,他与一名民警发生口角,并遭到殴打,而且民警在动手前关闭了执法记录仪。(10月16日《华商报》)

  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诚然应该按照交通法规予以处罚,但显然应该文明执法。若仅仅因违规者的些许顶撞,则大打出手,就明显逾越了文明执法的底线。

  尽管当地警方至今三缄其口,但诸多疑点似乎都在印证着孰是孰非:按规定,张先生无证无牌驾驶机动车,应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并处15日以下拘留。但事实上张先生并未受到任何处罚,而仅仅以一封“悔过书”及不追究打人警察的口头承诺了结。其实,“悔过书”无非给违规执法者留足日后周旋空间,而承诺不追究打人一事才是不予处罚的交换条件。同时,当地警方事后轻描淡写的将此表述为在“执法过程中受伤”,亦见其底气不足。

  从张先生被打后出现眼眶内侧壁骨折、耳鼓膜穿孔等症状来看,谓之暴力执法亦不为过。但事情并非到此为止,此案前前后后的诸多迹象,似乎都在印证着一个事实:当地警方的违规之举,并不仅限于暴力执法。

  疑点一,将张先生带离现场,不是前往警局,而是暂扣车的停车场。此举目的何在?是属于正常的简易程序?还是方便与事主达成以超额罚款替代依规处罚的交易?如是后者,这样的交易仅此一次吗?违规收取的款项又去向了哪里?

  疑点二,当地警方的执法记录仪记录了整个执法过程,何以独独缺少打人这一片断?此记录仪并非时时开着,而仅仅在现场执法时开启,怎么会如当地警方所言,忽然就没电了呢?是电用完了?还是人工断电?如为后者,其动作之娴熟,是否预示着这样的场景并不鲜见呢?

  疑点三,当事辅警打人致伤,与张先生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显然是两回事,理应分别处理。当地警方以免除张先生处罚来换取对打人辅警的不追究,既不依规,亦不合法,更有让国家财政为打人辅警过错买单的嫌疑。

  似曾相识的一幕是:面对媒体采访,当地警方又是反复言明,当时出现场的四人中,除一位民警外,其他3人均为辅警。言外之意,辅警再一次成了减责的“挡箭牌”。但须知,辅警虽只是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但仍然是通过正规程序招录,并赋予了基本的执法权。因此,其作为仍然体现人民警察的形象,而不应成为某些部门违规执法的“遮羞布”。

  显然,当地警方应该通过此次教训,严肃处理当事辅警,重视及加强对辅警的培养教育。同时,透过暴力执法的苗头,顺藤摸瓜,对其它违规事项逐一查处,从而堵塞漏洞,做到依规执法、文明执法。但遗憾的是,截至目前为止,当地警务监督部门并未针对此事展开调查,只是一味要求当事辅警所在大队调解处理。其实,笔者认为,调解好与当事群众的善后,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借此在执法队伍中开展纠风肃纪,重塑人民警察良好形象,何尝不是一件更具前瞻性的工作。不知当地警方,是否意识到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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