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被舆论玩坏了的青岛大虾
http://www.scol.com.cn(2015-10-12 8:05:5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高承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今年国庆之后,海南真的要感谢青岛,因为舆论诟病的对象,由三亚的“天价房”变成了极具调侃性的“青岛大虾”,关于青岛大虾的段子在网络上此起彼伏,网友调侃,敢扶大妈、敢点大虾甚至成为“土豪”的象征。

  在一片娱乐式的“叫贵声”中,我们不禁要问,青岛大虾饱受诟病真的是因为其38元每个的高价格吗?笔者认为并不是。与其说诟病高价格,不如说诟病欺诈。如果这家海鲜店明码标价每个38元,甚至标成三万八,也许并不是那么合理但却是非常正常的市场行为。

  在市场经济中,只要公开透明,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每个市场主体均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价格销售产品和服务。消费者不满的,只是以38元每份的假象,卖着38元每个的大虾。同样的道理,翻新机当做新机销售属于商业欺诈,但是如果你本来就标明是翻新机,以翻新机的价格销售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同时,网络上骂声一片中,青岛大虾乃至青岛整个城市的品牌形象都受到“株连”,这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因为青岛的海、啤酒、气候都是好多人心驰神往的,不能因为“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好汤”。

  每个地方都有一些不那么光彩的事情发生,“青岛大虾们”对于青岛既不是开始,也不会是结束,只是移动互联时代将消费者眼球放大聚焦,小事件演变成大偏见成为常态。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城市,都要通过一言一行维护自己的形象,而对于舆论而言,娱乐化的调侃本无可厚非,但要意识到对其他无辜群体可能存在的伤害。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