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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事中高度重视才是真重视
http://www.scol.com.cn(2015-10-8 8:41:2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陈家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昨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该网友在微博上称“点菜时就问清楚虾是不是38元一份,老板说是,结账时居然告诉我们38元一只”。“青岛大排档天价大虾事件”在微博上引发网友热议。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采访了当事人南京游客朱先生和四川游客肖先生,他们还原了事件经过。(北京青年报)2015年10月6日)  

  报道中游客被宰的过程让人胆战心惊。不过给笔者印象最深的则是面对媒体,青岛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石主任的回应:该事已经引起青岛物价和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青岛市工商局已安排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去现场调查,将会视具体调查情况依法进行处理。并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解决商家宰客问题,规范商家经营与市场秩序。  

  如此的表态无疑值得肯定。但让人感觉“很不过瘾”。  

  工商也好,物价也好,所有职能部门必然都不会不懂得,要避免商家的种种不法行为,让商家规范经营,保障市场的正常秩序,事前的管理是最重要的,其次是事中刻不容缓的“救火”。至于事后的“高度重视”固然也是必不可少,但职能部门最应该着力去做的,显然应该是前二者,这是监管的常识。  

  可实际上呢?  

  先看事前的“高度重视”。青岛作为一个非常有名的旅游城市,其商家规范经营的情形与市场秩序到底怎样?一篇《青岛旅游业宰客十年常态之暴力之路》举出了从2008年到2015年5月底之间发生在青岛的众多宰客事件中特别有代表性的案例。这其中有论坛上的案例,也有报刊上的案例,但肯定都是实实在在发生了的,许多跟刚刚发生的这起之间差不多一模一样。这些层出不穷的宰客之举,职能部门不会不知道吧?既然宰客事件频频发生,说明当地市场的秩序是相当混乱的。作为职能部门都采取了哪些举措来进行治理?职能部门对此肯定可以举出一大堆的举措。问题在于,为什么没有取得明显的成效,反而在今年的十一期间被“发扬光大了?可见,事前别说没有高度重视,连“轻度重视”恐怕都谈不上。不然,如果真正高度重视,既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又规范了商户的经营行为,还对受到行政处罚商家的信息上传至信用平台,以便市民和到青岛旅游的游人随时查询。商家还敢将一只虾卖38元?  

  再说事中的“高度重视”吧。事发当时,游客无奈之中报了警,但警方说自己没有执法权,让他们找物价局,物价局却说他们已经下班了,让他们报警找110解决。到第二天找物价局,对方又称必须过完节才能解决。按照职责分工,发生宰客事件之后,消费者最应该找的当然是特价部门,可是物价部门却是如此“重视”。事发之时正是国庆小长假,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要休息。不过别说市场管理部门,就是一般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也是有人值班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难道反而全部休假了?因为这是法定权力?按照物价部门必须过完节才解决的逻辑,发生了警情,火情等等,也只好等到过完节再解决了?这事中的高度重视,就是“救火”,是刻不容缓的。实际上呢,相关职能部门又是如何“高度重视”的?  

  面对媒体的“高度重视”,只能称为媒体逼迫下的重视,最多只能算是事后的“高度重视”。这事后高度重视的成效,显然不能只看对此次宰客商家的处理,更要看将来职能部门是否真正回到事前与事中高度重视的监管正道上来,如今就 评说,为时还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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