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文化教育 >> 正文
罚学生抽烟“污染费”模糊了教育焦点
http://www.scol.com.cn(2015-9-25 10:25: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徐大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网友爆料延安育英中学现全国首例“学生污染费”罚单,一学生因抽烟被处罚款400元。对此,学校回应称,该处罚确实没有相关依据,但初衷是为了教育学生不要抽烟,罚款会在家长会上如数交给家长。(9月24日《华商报》)

  中学生在校园抽烟,近年来几乎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在校园公然抽烟,无论是按照校规校纪还是从学生身心健康出发,都应该严厉禁止。为了达到震慑效果,育婴中学对抽烟学生施以400元的“污染费”处罚不仅过重,而且缺乏充分的依据。

  “污染费”一说太过夸张,这么严重的处罚有点巧立名目的罚没经济之嫌。从法律效能来说,学校对学生烟民也没有处罚权,显得有点有权“任性”。再说,作为学生不等于有独立经济能力的公民,他们经济来源都来源于父母,那么罚学生出钱就几乎等同于是罚父母。如果有钱挨罚的家庭学生,是不是就意味着可以肆意照抽不误呢?

  很显然,实行经济处罚并不能达到真正的教育目的。利用“经济制裁”来规范学生的行为规范其实是一个老话题,多年来在许多学校也实行过。学生迟到了要处罚,乱扔垃圾要处罚,乱涂乱画要处罚,成绩退步要处罚,抽烟要处罚……这个新闻并不是新闻,要说“出彩”之处在于“填补罚款史上空白”。

  金钱并非万能,罚款不能代替教育,说白了仍属于教育懒政范畴,是一种不负责任做法。面对学生抽烟只能以教育为主,而非处罚震慑,教育的惩罚并非变相体罚,更非经济制裁。对抽烟学生,应该施以真正的教育手段和教育途径。比如可教给学生抽烟的危害知识,带领学生参观因烟致病实物图片展览,进行科普教育。还可从一个人的风度与修养,社会道德文明建设等方面进行审美教育,让学生自觉自律戒烟。

  其实最好的教育是教师的身教。作为老师,要学生禁烟,那么自己要首先做到戒烟。一面要学生禁烟,罚“污染费”,一面老师带头吞云吐雾,快乐逍遥,又如何说服学生?如何让学生亲其师信其道?去年,全国性禁烟令拟出台,要求全员参与全面控烟,作为担负教育职能的学校老师是不是更应该言传身教学生好好禁烟呢?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