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已经5天了。几天来,从中央领导到社会各界,都在关注着、牵挂着天津。面对这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中央的态度是明确而坚决的,严查严办是确定无疑的。(8月17日《人民日报》)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肆虐的火焰不仅吞噬了一百多条生命,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也灼疼了全国人民的心。对事故责任者严查严办是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也是中央非常明确的态度。然而,笔者觉得,严查严办的关键在于反思中央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传达到下面后,下面到底是怎样贯彻落实的。
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社会影响巨大,国内国际高度关注,从目前各方所披露的消息看,爆炸事故背后长期累积的安全隐患确实触目惊心。比如,涉事企业瑞海物流涉嫌多项违规,危化品的储存搬运多处不合规,致命的氰化钠涉嫌超量存放。对近在身边的危险物品,不仅周边的企业和居民一无所知,甚至连政府部门也难以掌握。监管疏漏至此,可见该地区对中央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是如何贯彻落实的。
因此,笔者觉得,严查严办爆炸的直接责任人是必须的,但更应该反思中央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传达后,下面到底是怎样贯彻落实的。是谁隐匿了上级的政策规定?是谁降低了安全生产要求标准?又是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安全隐患长期积累而没有监管甚至给予纵容?这不仅仅是作风飘浮的问题,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与中央对着干的问题。这个问题不搞清楚,不仅不利于各级汲取教训、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而且很难让那些在救火中牺牲的烈士和无辜群众难以瞑目。
当然,严查严办爆炸事故,重点还是要亡羊补牢,下功夫抓好隐患整改工作。瑞海公司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所暴露的危化品领域隐患非常广泛,如果不能将危化品从生产到运输、到使用,建立全程监管防控体系,恐怕整改也会是雷声大、雨点小,雨过地皮干。所以,各单位汲取该事故的教训,应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严查、深查、细查自己存在的问题,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堵塞管理漏洞。特别是要突破监管上的“瓶颈”,坚决把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全面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构筑稳固的安全生产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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