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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何时成为了政府职能?
http://www.scol.com.cn(2015-8-9 8:07: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隔山打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河南电视台报道,8月7日上午,郑州市物价局召开"水价听证会",会场外戒备森严,众多省级媒体记者被拒绝入内。参加听证会的19名代表全部同意涨价,只是对调整方案的具体方式有不同意见。在听证会结束后,郑州市物价局副局长朱孝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涨价是政府的一项工作职能",引起广大网友的热议。(8月8日澎湃新闻网)

  不知道是笔者才疏学浅呢,还是该物价局副局长说话跑了调、走了音,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涨价何时成为了政府的一项工作职能。

  众所周知,政府有政治、经济、文化、服务四大职能。而在这四大职能里,也只有经济职能中包括了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不知道该副局长所称的涨价属于其中职能的哪一项。如果说涨价是经济调节或市场监管职能的一部分,那不得不问降价是否也应该属于政府的一项职能?倘若真是如此,那该物价局是否为了百姓生活得必需品举行过降价听证会呢?

  从该物价局官网上公布的七项主要职能看,也没有提及涨价是其工作职责,反而更多的是对价格的监督检查,价格争议的协调处理,价格听证的依法组织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的是要求政府部门一切依法办事,正所谓法无授权不可为,不知该物价局副局长把涨价当作政府的一项工作职能其依据何在?是其本人的意思呢,还是所在物价局的规定?

  近年来,大凡举行这样的涨价听证会,一般皆以全部同意通过结束,不管是真听证还是假听证,最后的结果就是同意涨价。这里暂且不去讨论这场听证会是否有水分存在,仅从听证会会场外戒备森严,众多省级媒体记者被拒绝入内的场景看,就可窥见一斑。听证本身就是听取事件本身利害关系的申辩人意见,如此草木皆兵,还有听取意见的诚意?还存在听证人身份的公开透明?如此的水价听证会岂不变成了涨价决策会,又如何能得到市民百姓的信服呢?

  自来水作为老百姓的必须生活品,即便是由于水处理、水运输成本的增加,自来水公司提出调价方案,但作为物价局此时更多的应是在价格的协调和价格听证上履行职能,真正搞清楚成本构成和利润空间,严格执行听证制度,而不是把听证会直接开成决策会,还美其名曰"涨价是政府的一项工作职能"。这岂不是自我落井下石,让人耻笑,还让政府部门形象受到伤害。

  由于正是有"涨价是政府的一项工作职能"这样思维认识的领导干部存在,才有饱受公众质疑的听证会开成决策会现象的存在。其中暴露出的恰恰是官本位思想的存在。因此,不仅要完善相关的听证制度,规范公开透明的听证程序,严格落实听证监督,对听证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依纪依法处理。绝不能以"涨价是政府的一项工作职能"来忽悠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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