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15-7-28 7:50:5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然而,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其中,有人因担心影响前途不敢休,也有人害怕影响收入不愿休,还有人表示从未听说过带薪休假。(据《人民日报》)
上班族最盼望的事除了涨薪,可能就是休假了。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带薪休假落实率不高仅有50%,而且,从调查的情况看,没落实的原因很大一部分似乎是因为职工自己,如报道中所提到的“不敢休“、“不愿休”、“不懂休”,这些看似职工主动放弃休假,实际却是“被放弃”,究其原因是带薪休假遭遇了“软阻力”。 何为软阻力?笔者认为就是不明确地阻止干某件事,但是却告知干了某件事会有哪些后果,让人心有所虑、行有所畏,从而放弃。比如,表露出休假会让领导产生不好的印象,从而影响调动和升迁;比如,带薪休假期间只发底薪,让职工意识到休假就会影响收入。还有一种软阻力,就是根本不告诉你还有带薪休假这回事,让你不明不白就“被放弃”。 “软阻力”看似没有“硬阻力”那样具有约束性,但所起的负面依然不容小觑。一个人因担心前程而放弃休假,可能形成“破窗效应”引起单位同事的学习和效仿;带薪休假期间只发底薪实际上是告诉职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最好打消带薪休假的念头;根本就不告诉员工还有带薪休假这回事,其实就是赤裸裸地剥夺职工休假的权力。 “软阻力”让带薪休假难以全面推进,造成了新的社会不公,根治“软阻力”势在必行。对于在带薪休假的问题上“装聋作哑”的单位,需要通过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针对一些职工担心因休假影响自己前程,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员工认识到带薪休假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力,受到法律保护,每一名劳动者都应该努力地为自己争取这一权利。与此同时,带薪休假条例也应该逐步完善,比如明确带薪休假期间工资发放的标准和范畴,不让职工因担心收入过低而放弃休假的权力。 带薪休假是职工应享受的一项合法权利,也是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依法治国的语境下、在调结构稳增长的背景下,全社会都应该具备带薪休假的意识和观念,只有大家共同维护和珍视带薪休假这一机制,带薪休假才不至于遭遇“软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