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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惨重的肃宁特大枪击案有多少血的教训
http://www.scol.com.cn(2015-6-10 7:48:5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冷雪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6月9日凌晨,河北肃宁县发生特大枪击案。上午10时30分,燕赵都市报记者得到最新消息,肃宁县公安局政委薛永清在围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牺牲,上午11时2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刘双瑞已被警方当场击毙。目前,该案件共造成5死5伤,包括薛永清在内的两名干警牺牲。(2015-06-09《燕赵都市报》)

  犯罪嫌疑人刘双瑞,是个55岁的长期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凌晨时分手持双管猎枪对其住所周边村民进行枪击,或许是精神病发作,或许根本就是丧心病狂,禽兽不如。刘双瑞纵然死一百次也是死有余辜,不足以平民愤,倒是他的那些朝夕相处的邻里和素昧平生的公安干警,平白付出血的代价甚至失去了宝贵生命。人们谴责罪恶和暴力,也向逝者默哀,向公安干警致敬!

  从已有的报道内容分析,整个事件的处置好像不存在瑕疵。付佐乡第一时间启动突发事件处理机制,积极采取措施,及时通知周边各村做好防备,控制事态发展;早上5点,县委副书记李国钧、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占山,在付佐乡紧急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一方面,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另一方面,紧急联系外援严格控制犯罪嫌疑人。但是,事情发展的结果证明,轻敌和麻痹依然客观存在,否则,不会有多名公安干警接连负伤甚至付出生命。

  具体的现场情形目前尚未公布,贸然指手画脚似有不妥。但从已有的报道看,在当地政府和公安干警介入的早上5点之前,可能只是村民的二死三伤,但到6时,也就是警力介入后,案件共造成三死五伤,其中新增的一死二伤都是公安干警。照理说,对方手中有枪,警察到场后应该有足够的警惕和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不应该再有伤亡情况发生才合理,怎么警察到场不仅没有能控制局面,反而徒增伤亡人数?原因大概应该归究于不明底细的麻痹和轻敌。

  这些年,因警察开枪引发的公共事件屡见不鲜,人们对是否应该开枪,怎样开枪(是打死还是打伤)一直争议不断。日前发生的庆安枪击案,庆安县一名叫徐纯合的男子在哈尔滨铁路局管内庆安站候车室内,与庆安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发生冲突后,徐对民警辱骂并用拳打,抢夺防暴棍并拳击民警;民警取出佩枪对其口头警告,徐继续用防暴棍抡打,民警开枪,徐中枪倒地,当场身亡。权威部门调查认为,民警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部相关规定。这一次肃宁特大枪击案的血腥,让许多人都在惊呼:警察的枪呢?!应该一枪毙命!

  肃宁特大枪击案中,对手是个手持双管猎枪的长期精神分裂症患者,已经在凌晨对邻居开枪,致多人死伤,完全可以在其不听警告、负隅顽抗的时候将其一枪毙命;倘若对方反擒能力强,与警方“躲猫猫”,发生枪战,则众干警更应该高度警惕,合力歼之。怎么居然反过来,让一个精神病患者打死打伤多名训练有素的公安警察呢?如果遭遇如警匪片中的那些黑帮人物和枪战,还用什么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有能回旋的余地吗?该开枪的时候不开枪,或者说开了枪但没有开好这一枪,现场处置和打击能力也就更值得各地引以为戒。或许就是因为心慈手软,就是太想留下刘双瑞的狗命,不能当机立断,失去了一枪毙命的战机,如此付出的代价实在惨痛得令人心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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