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贪官“奇葩”受贿理由是典型的欲盖弥彰

http://www.scol.com.cn(2015-5-25 9:04: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林伟
作者:林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为了给自己贪腐行为做辩解,贪官们随口抛出各种奇葩理由。有贪官说受贿为了情人,也有贪官说受贿为了病重的母亲,甚至还有官员拿工作做借口,推脱受贿事实。他们认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坐在这个官位上,各种“礼”想推也推不掉。(2015年5月24日新华网)

  正所谓“高飞之鸟,死于贪食,深渊之鱼,死于香饵”,一个“贪”字,已不知让多少为官者身败名裂。“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毁”,近年来查处的大量违纪违法案件早已表明,贪官走上贪腐之路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呈现由小到大、从苗头性问题到突出问题的蜕变轨迹和蔓延趋势,其中大都是从“收礼”开始,逐步放弃良知、党性,搞权钱交易,最终覆水难收的。

  然而,许多落马贪官都把“人情往来”视作贪腐的遮羞布,为其辩护。但他们恰恰忘记了,这种所谓的“人情往来”,“往”的是自己手中的权力,“来”的是送礼者的钱物。所以,不管是否为他人谋利,只要基于工作关系收受他人财物,便侵犯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足额买单。试想,如果一个人没有重要的职务在身,没有可以“创造”利益的权力,这种“人情往来”还在吗?那些能够主动预约官员吃喝玩乐的人,那些能在年节和平时大包小包甚至现金送上门的“贵宾”,那些“甘愿”委身官员充当情妇和二奶的,有几个是冲着“人情往来”来的呢?

  最有趣的是,一些落马贪官也知道这种“人情往来”的辩解是站不住脚的。于是乎,一些五花八门的“奇葩”理由便出来了。譬如:“我没什么权,老板却拼命塞钱过来”、 “工作繁忙没有时间退还”、“社会风气就是这样,自己受贿也是被动的”、“拒收贿赂怕伤害县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心”、“人家‘含泪’送钱,不收就对不起他们”……

  毫无疑义,贪腐就是贪腐,权钱交易就是权钱交易。事实早已证明,没有权力的人是不会收到礼金的,礼金就是对权力的靠近和腐蚀。而贪官东窗事发之后,用各种“奇葩”理由作狡辩,其目的不外乎就是企图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避重就轻,减轻罪责,是典型的欲盖弥彰。要知道,法律是公正无情的。行贿终归是行贿,受贿始终是受贿,只要胆敢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投桃报李”的道具,搞权钱交易,不管采用何种形式,处于一种什么状态,都是违纪违法的,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如此说来,“不教而诛谓之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方针。而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则是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许多落马贪官毁在“收礼”、栽在“收礼”、倒在“收礼”上的事实,警示和告诫我们:既要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教育在先、提醒在先,更要重拳出击,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者,对“收礼”行为实行“零容忍”。只有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大震慑,让纪律真正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敲响防微杜渐、敬畏法纪、敬畏人民的长鸣之钟,决不能把“收礼”当成“小节”问题对待,切实做到严守纪律听“招呼”,廉洁自律守规矩。否则,一旦伸手“收礼”,就会被无情的镣铐牢牢地铐住,任何“奇葩”理由都是于事无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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