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5月6日《新京报》)
随着“雾霾”这个新词的流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在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是拿钱买不到的,那就是透亮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阳光给人以温暖,有阳光就有蓝天白云,让人心情愉快,清新的空气可以让人尽情呼吸,五脏六腑通畅,浑身舒服。然而要拥有好的阳光和空气,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不行。
在生态建设上,我们走过弯路,吃过大亏,有过深刻的教训。在那“人定胜天”、改天换地的激情年代,对自然无所顾忌的掠夺,对环境无情的破坏,给我们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造成了严重伤害。而改革开发三十多年来经济的飞速发展,更是给生态环境带来了无法估量的破坏。错误犯了这么多,代价付出了这么大,可是很少有人出来认罪,很少有人受到责罚。
在传统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经济指标内容偏重,而且很多是短期指标,比如GDP、财政收入、招商引资等等。为了实现政绩的最大化,为了金山银山,为了顶戴花翎,一些官员开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更有甚者直接视生态环境如草芥,拿环境保护为无物,秉承“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的无耻格言,极尽破坏环境之能事,反正“前人田地后人收”,上一届污染,自会有下一届治理。如果任由这种现象蔓延,不出百年,中国便会臭水沟遍地,垃圾山成群,自然生态就会彻底失去平衡。
毋庸讳言,在破坏生态环境的罪人之中,那些向环境要政绩的官员是当之无愧的祸首。有鉴于此,国家明确污染环境要终身追责,可以说是打到了“七寸”,掐住了咽喉,是名副其实的“杀手锏”,只要把责任追究到底,让官员付出政治生命的代价,谁还敢对生态环境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谁还敢在任期内随意破坏环境?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希望各级官员都能时刻将环境责任这把利剑悬在头上,下决心把长期以来欠下的生态账还清,把过去污染的生态环境治理好,给人民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一口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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