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办法》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这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多层次、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具有重要意义。(4月6日 新华网)
养老金并轨让公务员的“好日子”到头了,职业年金制度消除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对退休后待遇降低的担忧,对于体制内的人来说肯定是利大于弊。但是对于企业,尤其是私企和民企的员工来说,职业年金制度的实行,无疑是在养老金并轨带来的喜悦之时,在他们头顶浇了一盆冷水。笔者认为新制度的实施,很可能引发新的社会不公。
其一,职业年金有财政拨款作保障,企业年金和利润挂钩。职业年金是对企业年金而来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为啥赞成这样的制度?那是因为他们靠财政吃饭,国家不会差了他们的钱,但是据笔者了解,除了央企国企外,其他私人企业均没有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随着职业年金制度的实行,企业员工就会开始质疑,为什么他们没有企业年金?很显然,企业收入丰厚才会想着提高职工待遇,没有充足的利润打底,根本没有可能保障企业年金的缴纳。
其二,职业年金具有强制性,企业年金是企业自愿行为。如果说改革进行到养老金并轨这一步,那么对于企业职工来说无疑是实现了最大的公平公正,但是职业年金的实行确实给他们带来忧虑。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已经用制度的形式规定下来,以后就会依规而行,可是对于企业年来说,国家只能是鼓励其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必须”和“鼓励”之间有多大的差距,恐怕任谁都能理解。
当然,笔者并不是否定职业年金,当前实施职业年金也是在为养老金并轨减少阻力,在短期内肯定会带来一些问题,引发新的社会不公也极有可能,最关键的还是如何完善企业年金。改革仍在继续,步伐也会加快,如何实现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齐步走”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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