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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不力几人丢了“乌纱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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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ol.com.cn(2015-3-3 8:17:4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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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毕文章 |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
编辑:盛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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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提出到2017年,我国将压缩8000万吨产能,其中6000万吨落在钢铁第一大省河北。在河北,大气污染防控已经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一位县委书记说:“我完不成GDP指标,顶多挨批;搞不好大气污染防控,我乌纱帽儿就得摘了。”(3月2日《长江商报》)
县委书记虽然这样说,但是,放眼全国,因为治污不力而丢掉“乌纱帽”的官员一个也没有,这显然是用稻草人吓唬麻雀,根本就不会起到震慑的作用。2013年,环保部、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要求每年初对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估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并向社会公告。这项工作做得不尽人意,没有一个责任人因此丢掉“乌纱帽”,哪个官员还会害怕呢?
近年来,国内各种污染事故不断,令人遗憾的是,对地方官员问责的力度太软,根本就没有因此而丢掉官帽的,因此,必须降低追责的门槛,应该把所有污染问题,以及环境管理中的失职渎职,纳入追责范围,实现环保问责的“日常化”。要注意,问责要打苍蝇,更要打老虎,对于有责任的地方“一把手”必须摘掉“乌纱帽”,才能树立起威慑力。很多地方都提出了治污不力要摘掉官员的“乌纱帽”,可是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真正实行,官员自然会当成耳旁风。
我们的环保法规已经够多了,因为执行不力,没管理好官员,结果导致其盲目追求GDP,忽视环保,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这是犯罪行为。必须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官员追求带血的GDP,就追究其刑事责任。必须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必须把官员的“乌纱帽”与治理污染挂钩,不换脑筋就换人。必须树立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用法制观念对待和处理那些破坏资源环境的行为,用行政手段追究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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