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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墙里的办公楼做的什么道场?
http://www.scol.com.cn(2015-2-10 7:52:0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盛飞
  去年8月份开始,西安城墙景区管委会下属的几个部门,低调的搬进城墙办公。新的办公地点位于朝阳门,南侧夯土内被掏出一个可以容纳百余人同时办公的四层空间,各种办公设施一应俱全,用“别有洞天”这个词形容也毫不夸张。(2月9日 西部网)

  螺狮壳里做道场,表明行为精明。如今,在西安古城墙里掏出四层“办公楼”来,西安城墙景区管委会的行为也显得很“精明”,但却着实让人高兴不起来。这样的“精明”严重侵害了古城墙的安全,有损于古城墙的保护,是自私短视的行为。

  城墙管委会以“其他单位占据在先”为由,为自己继续在古城墙里设置办公楼作辩护,这样的道理完全站不住脚。别人违法不是自己也继续违法的挡箭牌,更不能把自己的行为转变成合法行为。更可谬的是,管委会把自己装修行为还阻止了漏雨情况作为辩护理由,更无视要求回填的事实。倘若掏空区被回填,何止是城墙漏雨问题,其他可能存在的沉降等问题,也都相应解决。

  西安古城墙,历经战火、历史运动、居民私搭乱建等的破坏,已然伤痕遍体,不容得再任由城墙管委会掏挖践踏。况且,这样的办公楼也存在着安全隐患,一旦“楼内”发生火情等事故,员工很难逃生,并将对古城墙墙体带来不可逆转的影响。

  西安城墙管委会,作为古城墙的经营者、受益者,首先应该想到的是,长久对古城墙进行保护,实现可持续的利用,但管委会显然忽视了这样的使命,将集办公、休息、聚餐等为一体的办公楼建在了古城墙里面。作为经营者,古城墙属于国家历史文物的国有属性,不只是古城墙管委会一家“独有”,其只有经营权,更为根本的是,其应有的保护职责,要比经营权要沉重的多,这才更应得到重视。

  对于古建筑等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景区经营者首先要做到的是保护,没有保护,经营就难以维继,是自断前程的短视之举。 习仲勋等老一辈领导人曾对人为破坏西安古城墙行为进行了批示,后来的历届西安市政府也进行了维护,而西安古城管委会,显然没有传承这样的忧患意识,反而变本加厉。在古城墙里“掏”办公楼之前,西安古城墙管委会,就曾擅自在古城墙边建设电梯,最后被叫停,此番继续违法建设,尤其应该从重处罚。

  问题已经发生,陕西省文物局应该尽快对古城墙里“掏”出来的办公楼限期搬出,责令进行回填加固。对擅自掏建古城墙行为进行处理,才算得上亡羊补牢。而掏建古城墙行为,是否与超标“建设”办公场所相违背,更应该深挖狠治。双管其下,挖古城墙的荒唐行为,才会断了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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