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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踩踏事故处理可做问责标本
http://www.scol.com.cn(2015-1-21 15:50: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姜春康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盛飞
  昨日,上海公布致36人死亡踩踏事件定性为“公共安全责任事件”,称黄浦区政府对事件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黄浦公安分局对事件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1月21日人民网)

  上海外滩拥挤踩踏事件,举国震惊,上海城因而被击中流动的悲恸。痛定思痛,更需要反思和问责。昨日,拥挤踩踏事件过程还原以及上海黄埔区书记区长因踩踏事故被撤职等处理,彰显出政府“亡羊补牢”的诚意和勇气,可做城市安全生产问责标本。

  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在以往的一些城市安全事故中,不少处理有头无尾、遮遮掩掩、追责不严。上海外滩拥挤踩踏事件敲响了城市安全和风险警钟,必要的问责是深刻教育,更是依法治国之需。首先,能及时还原公布真相而不遮掩,有利于追责,如“人流量超去年国庆”、“官方未作风险评估”、“安保不足600人”、“未及时上报人员流量,未提增援需求”,真相背后缺位的正是相关部门管理漏洞,从而造成了惨痛教训。其次,问责定性为“安全责任事件”,并明确指出“黄浦公安分局”责任,以及因故撤职上海黄埔区书记区长,都显示出问责风暴的及时和严厉来。

  再者,上海书记市长公开表态“无比内疚”指出:“人民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各种安全责任问题都必须认真查处;中央八项规定是铁律,有违必究。”这样的深刻反思和问责态度,在以往一些城市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后并非常态。这告诉我们,虽然上海是一座有着2400多万常住人口的特大型城市,安全风险大、各种隐患复杂、难以预料的事情多,但这并不该减少防范标准,更需时时刻刻高度重视防范风险、保障安全有序,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

  安全生产是任何城市都必须上好的一堂课,“狠”的问责更是必不可少的一种态度和准则。德国著名社会学家U·贝克首次提出风险社会概念,并明确区分危险和风险。危险可直接刺激感官,而风险则“一般不能被直接感知”。上海外滩拥挤踩踏事件的危险显而易见,而风险则是整个城市安全的安保危机。由于外在风险有规律可寻,人为风险则难以预测,因此各城市都需要提高危机预警和监控机制能力,从而化解“潜在危机”。而踩踏事件正是因“官方未作风险评估,预防准备不足”及“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才导致了让严重风险变成了悲剧。

  安全无小事,人命大于天。风险管理已成为每个国家重要的公共政策议题。美国“9·11”后,大大提高应对风险的成本。全世界到美国的人都需进行更严格检查,看似麻烦却提高危机处理能力。以“生命第一”,“安全优先不方便”为准则的风险社会理念,对处理社会管控危机大有裨益。目前,我国也进入了“风险社会”,对安全的需求增长迅速。因而一方面要提高预防机制,另一方面也要加强问责机制。若各城市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后都坚决问责,绝不懈怠和姑息,则必定会降低城市安全的“人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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