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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处顶风通奸的副镇长
http://www.scol.com.cn(2015-1-18 18:19:0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杨维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盛飞
  近日,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副镇长黄某因收受“红包”、与他人通奸和公车私用等违纪问题,被党内严重警告,降为股级干部;“通奸”事件的女方张某是开平市某镇副镇长。知情人士透露,两人于2013年参加江门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班时相识后开始开房,半年内开房60多次,甚至因此在纪委全会时迟到。(《南方都市报》2015年1月17日)

  在这个寒风啸啸的周末,这条本不应该成为热门话题的新闻成为了众多网民热议的话题。认真看了一下,发现网友们感兴趣的几个话题因子该新闻全部具备。首先,通奸一词从近来年查处的中高级领导干部身上转向了基层党员干部。再次,通奸的对象属于同级别的副镇长。其次,两人相识于专门教育领导干部的党校。最后就是性质比较恶劣,被纪委关注后,仍然不思悔改,置中央八项规定于不顾,继续顶风违纪。特殊的对象,特殊的地点以及所做的特殊事情,让一起普通的党员干部违纪事件成为了全国关注的舆论事件,给党委政府形象带来较大负面影响。虽然目前男当事人已被党内严重警告,降为股级干部,女当事人已经辞职,但这种造成恶劣影响的违纪事件应该进一步严肃重处,以教育和警戒全体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已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常说常新的话题,更是各级党委政府一个永恒不变的课题。作风建设,既包含各级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内”的工作作风,也包括“八小时之外”的生活作风。既是一级组织、一个行业、一个单位、一个团体的“软文化”建设,也是一名党员干部道德素养的自我修正、自我净化、自我提升。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各级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每个历史时期,每个发展阶段都出台了若干加强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虽然这些制度取得了很多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总有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和一些党员干部,在贯彻执行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玩花样,接不了地气,落不到实处,导致与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有关的“丑闻”频频见诸报刊网络,不仅严重败坏党委政府和干部队伍形象,而且还紧张了党群干群关系,腐蚀着社会风气。

  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是一个复杂的漫长过程,既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用制度和监督“施加外力”,也需要党员干部自己用学习和敬畏“强化内功”。当然,党员干部也是人,也有合理合法的感情需求,如果真的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遇见了情真意切的另一半,那还是可以重新优化组合的,但前提必须是合理合法的单身。如果仅仅属于背着家人玩玩激情,寻寻开心,既欺骗了家人,也欺骗了组织,最终会背上通奸的骂名身败名裂、得不偿失。
相关评论:
·官员开房处理岂能“男女有别”?
·有谁说过赵本山真的摊上大事了吗?
·看来“权力是春药”不仅是比喻
·霍克落马属于“计划”内?
·马建霍克被查,又到周末“打虎”
·没底线的交往,就是一条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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