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两点论 刘叶
近日,浙江义乌一则“王俊凯涉嫌非法集资案”的通告,被媒体转发后引发大量关注。警方发布通告的本意,是通知群众涉及到本案件时,可以联系警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媒体在报道时,注意力既不是非法集资的金额,也不是作案手段的特殊,而是犯罪嫌疑人“王俊凯”。
和男艺人王俊凯同名同姓的犯罪嫌疑人,被媒体单拎成条写进标题:《王俊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或《王俊凯被立案侦查》。另有媒体稍微控制了一下,在“王俊凯”后备注了个“36岁”“义乌人”,与99年出生的王俊凯加以区分。但,一个普通的地方警情通告,真的具备头条转发的新闻价值吗?
利用公众对明星的惯性认知和关注,通过在标题中突出犯罪嫌疑人姓名,吸引用户的点击和阅读,本质是将流量置于真相之上。不仅弱化了案件本身的严肃性和警示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将公众关注度引向男艺人,不明真相的群众或许会对艺人产生质疑,引发粉丝与群众的对立,带来舆论风险。甚至,让用户生出“标题与内容严重不符”的被欺骗感,对媒体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产生质疑。
近年来,从“张艺谋老师去世”到“邓超,主动投案”,个别媒体蹭流量、当“标题党”的事情时有发生。在流量与利益挂钩的算法下,一些媒体面对巨大竞争压力,开始降低职业要求,甚至挑战行业底线,使新闻价值被数据裹挟。
用标题吸引眼球,出发点没错,但真正的好标题,应传递精准信息,尊重读者认知,具备吸引力。“标题党”带来的短暂流量,是以损失媒体公信力和社会责任、弱化公共事件的正向意义为代价。盲目追求流量无异于饮鸩止渴,长此以往,真正有新闻价值和社会意义的内容,势必被博眼球信息挤压生存空间,媒体行业发展和社会舆论环境,终会成为流量下的牺牲品。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