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要防止“不得法”

http://www.scol.com.cn(2024-5-31 8:44:09)  四川在线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周丽萍
作者:周丽萍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期云南公开通报一起形式主义典型问题:大理州剑川县向乡镇下放行政职权过多过急,导致基层接不住管不好。放权赋能没有取得应有的实际效果,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加重了基层负担。这一案例值得思考。

  通过改革为基层放权赋能,提升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也是治理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长远之策。经是好经,却被歪嘴和尚念歪了。且看剑川县是怎么做的——

  向各乡镇下放有关行政职权,全县8个乡镇中,有3个承接212项事项,其余5个承接210项;没有结合不同类型乡镇实际分类评估承接能力,向所有乡镇“一刀切”下放职权;衔接指导不到位,职权下放前没有开展培训,下放后没有对接指导;县级对乡镇综合执法队伍配备不到位,人员结构不合理,执法监管跟不上,等等。

  简单一放了之,不配资源,不给指导,目的就是减部门的责任,甩工作给基层。通报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就是“以扩权赋能和属地管理之名”搞“责任甩锅”。以“改革”之名,行形式主义之实。

  改革是全党和全社会的共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我们面临新的问题挑战、风险隐患,需要不断直面新问题,并不断用新的方法去解决各种各样的新问题。工作推不动要靠创新,创新推不动就必须靠改革。改革任务越是繁重,越要定好盘子、理清路子、开对方子,把改革方法搞对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不得法则事倍功半甚至产生负作用。这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法论,同时也是对一些现实中“伪改革”“假改革”“虚改革”的警惕和提醒。

  “不得法”的改革,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方向不明,眉毛胡子不分轻重;方法不对,一刀切机械搬抄;定力不强,毛手毛脚一口想吃成胖子。

  而要“得其法”,改革就要“明方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奔着问题去、瞄着问题走,抓主要矛盾关键问题;要“正方法”,认清改革的特点和规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逢山开路、遇水搭桥,顺势而为、精准出发。切忌胆气不足,畏首畏尾停滞不前。要把改革举措落地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敢拍板、敢负责,真抓实干。要“强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落地,既要积极主动,更要扎实稳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比如前面提到的为基层放权赋能,本义是针对基层治理“看得见的管不着”的治理困境,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从而更好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具体操作中就必须提高针对性、精准性,加强配套建设和指导,确保向基层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绝不是为了自己舒坦,把“改革”当成汇报材料的填充剂、推脱责任的润滑剂,让改革空转、打滑。

  改革目的是为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让老百姓过上更好日子;改革的具体举措要变成实实在在的成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必须用这把尺子去指导改革、衡量改革、推进改革,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本位主义贯穿始终,通过解决实际问题开创工作新局面,才能真正用好这“关键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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