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4-5-14 11:13:5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到2025年前,建立健全跨部门的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机制。
养老,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问题,入住养老机构也是许多老年人的首选。据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2035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社会化养老已经成为养老的重要方式。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养老领域,为群众提供丰富的养老服务,满足个性化养老需求,推进养老产业加速发展。而出于回笼资金、增加客户黏性等原因,预收费模式,则是养老机构、老年人基于协议达成的一种新的消费模式。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有的养老机构预收大额费用后,出现了不按合同履行义务、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资金链断裂破产倒闭等情况。更有甚者,一些养老机构完全偏离了为老人服务的初衷,把养老服务、床位费变成了某种“理财投资”项目,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及诈骗活动,导致一些养老机构“爆雷”“跑路”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养老产业是朝阳产业、趋势产业,需要扶持、规范,对养老产业背后的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更需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帮助老年人看牢“养老钱”。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公布的六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典型案件。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针对之前养老机构出现的种种收费不规范,特别是一些养老模式沦为金融诈骗、集资陷阱的问题,有的放矢地提出了治理和规范的硬性措施。 养老产业是一片巨大的“蓝海”,老年人对安心、舒心、放心的养老机构和养老环境有着强烈的现实需求。老年人不是“唐僧肉”,绝不允许把老年人的养老金当成“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更不能允许养老领域成为不法分子实施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的高发领域。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一方面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的风险管理,另一方面堵塞不法分子以预收费之名实施非法集资的空间,从而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回应了社会的关切。 为养老“钱袋子”扎上“安全绳”,让老年人拥有体面、安心的晚年生活,让他们相信社会诚信、远离各种欺骗和陷阱,传递着党的温暖、社会的温暖,是践行“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生动体现。特别是7个部门为“一件事”发力,强化全链条监管,不仅降低了资金安全风险,实实在在帮老人看牢“养老钱”,也向整个养老产业释放了更加清晰的信号,把更多精力放在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养老需求上,不要去打“养老钱”的歪主意。(作者系天府评论特约网评员) 编辑:盛飞 校对:刘宇男 责编:邓强 审核:任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