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小额诉讼受理费”有助于促进法治进步

http://www.scol.com.cn(2022-9-7 17:43:4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余普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降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标准,是北京市新推出的一项改革措施。自9月1日起,全市法院受理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按件收取诉讼费,每件收费10元;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收费标准降为0元。9月1日,北京西城法院受理全市首例小额诉讼受理费减免案件,诉讼标的额是6600元,直接适用小额诉讼,诉讼费为10元。(9月1日《新京报》)

  群众打官司,不仅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需要按比例缴纳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于是,不少群众维权不愿意打官司,而是选择上访等非正常渠道讨说法,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北京市新推出的这项改革措施,降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标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每件仅收取10元的诉讼费,不仅减轻了群众打官司的负担,也能引导群众通过诉讼程序维权和解决纠纷,有助于促进社会法治进步,这项改革措施值得大力推广。

  普通群众打官司的诉讼标的,一般都不是很大,属于“小额案件”。此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按照普通程序受理费减半收取。比如,标的额为5万元的民商事案件,如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受理费为500余元。这对普通群众来说,即便减半收取的诉讼费也不算少,加上请律师需要花钱,还要投入时间和精力来打官司,导致不少群众对打官司“望而却步”,转而选择上访甚至违法的手段来解决纠纷,造成了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

  小额诉讼程序是一种以救济较小权益为对象的简易快捷的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符合相关条件的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具体条件包括: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金钱给付案件;案件简单,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而对于符合前述其他条件,标的额超过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案件,当事人也可以协商一致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可以说,小额诉讼程序囊括了大部分群众的民事诉讼案件。

  根据北京市新的改革措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诉讼费每件收费10元,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则不收费;而“小额案件”的案情比较简单,一般也不需要聘请律师。也就是说,群众打官司几乎没有诉讼成本。同时,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即一审裁判文书一经作出即生效,大大降低当事人参加诉讼程序所支出的时间、精力、费用等诉讼成本。此外,小额诉讼的程序在举证答辩、开庭宣判、文书制作、审理时限等方面相较于一般的简易程序案件更为简便快捷。可见,通过小额诉讼程序打官司,省时省力还省钱,将引导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打官司解决纷争,对促进社会法治进步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减免小额诉讼受理费,是司法为民的有益实践。期待这项改革措施在全国“遍地开花”,让群众在打官司受惠的同时,全面推动社会法治进步。(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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