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工伤认定不应成难题

http://www.scol.com.cn(2022-8-14 10:59: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余普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热浪袭来,高温作业下的劳动保护引发公众关注。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被认定为职业性中暑后,劳动者可以进行职业病诊断并申报工伤。然而,记者采访了解到,部分劳动者虽然是在工作中确诊热射病,想要认定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却“有点难”。(8月11日 《工人日报》)

  今年7月份以来,全国多地热浪滚滚,不少高温作业劳动者因中暑而住院治疗,甚至有人患上热射病而导致死亡。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第6条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中,第一项就是中暑。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4款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见,中暑属于职业病的范畴,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现实生活中,中暑的劳动者最终被认定为工伤的,却寥寥无几。要么,劳动者并不知晓“职业性中暑属法定职业病”,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在中暑后仅回家休息或住院治疗而已;要么,用人单位瞒而不报,劳动者由于缺乏相关证据材料,无法申报工伤认定,等等。于是,中暑工伤认定成为一道难题,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纾解中暑工伤认定难题,还须多方发力。其一,劳动保障等部门不仅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广大劳动者知晓中暑可以申报工伤,还应当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和帮助因工中暑的劳动者维权,为他们申报工伤提供便利条件;其二,用人单位不能瞒报,应当依据劳动法规和相关程序,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中暑劳动者申报工伤,让他们享受该有的工伤优待和经济赔偿;其三,劳动者也要敢于维权,在用人单位不愿申报情形下,本人也可以自行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并在中暑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供职业病鉴定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此外,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凡有高温作业禁忌证的人员,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重视高温作业劳动保护,采取措施从源头上预防中暑事件发生。(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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