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见义勇为”是对崇德向善的褒扬

http://www.scol.com.cn(2022-8-12 9:17:41)  成都日报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成都日报评论员
作者:成都日报评论员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与辅警合力将歹徒制服的5位热心群众的行为被成华区委政法委审核认定属于见义勇为,下一步还会将5人的事迹进行推荐上报,争取获得更高一级的荣誉。

  行动快速,导向鲜明。这不仅是对善举义举的肯定,同时也是对互帮互助、守护正义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弘扬。它彰显的是一座城市人们的勇敢与无畏,更投射出城市文明浸润下,人们的坚定选择和价值秉持。

  确立什么样的示范,就明确什么样的标准;树立什么样的榜样,就体现什么样的导向。让文明之风在全社会吹拂并感染每个人的内心,关键在于建立常态机制,以制度明确导向,让每个人的正能量得以汇聚,持续形成积极向善的“文明气场”。

  一个肯定,就是一次放大,放大见义勇为的精神,也放大人们对文明的普遍共识。从各个层面共同发力,用见得着的实惠举措让见义勇为者得到褒奖,才能够充分发挥出奖善的激励效应,鼓励更多人站出来匡扶正义。

  “平凡英雄”的群像令人感佩,见义勇为的认定是成都对善行义举的礼遇,对崇德向善的褒扬。当每个人都努力汲取榜样的力量,成为这场“文明接力”中的一分子,当人心向善、人心向美成为一种常态,一座城市才会让人更加心有依归。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