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哼曲也得依法亮嗓

http://www.scol.com.cn(2022-7-5 11:01:0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严奇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PDD直播唱歌被起诉”相关话题引发了网友关注。PDD真名叫刘谋,之前是英雄联盟项目电子竞技选手,现在是一位游戏主播,微博粉丝有771.4万。据了解,近日PDD在一次直播中唱了《向天再借五百年》,被原作者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截至发稿前,《向天再借五百年》的版权方并未回应此事。(7月4日 《成都商报》)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及第五十三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直播过程中,哪怕随口一唱,也可能涉及侵犯广播权。只要版权方较真,就得承担相应责任。PDD此番被起诉,并不冤。

  对此,难免有一部分网友表示担忧,甚至直言:“我在街上哼两句也会被告吗?好吓人。”要知道,直播环境属于公共环境,任何个人习惯被放置于公共环境下,就得接受公共规则的约束。PDD作为知名主播,其直播中的任何行为都与其直播效果息息相关。既然有潜在收益,就得承担相应责任。平常人小范围哼曲,还无法达到需要动用法律资源追责的地步。

  当然,不免有另一部分网友认为版权方“小题大做”,毕竟在网络视听时代,公开听歌唱歌属于有助于传播的网络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只有严格保护版权方的追责权益,才能鼓励更多人投身知识产权的创作活动。版权方不追究,不代表放弃追究。习惯于当“伸手党”,不代表肆意索取公开资源就合情合理。

  当下,直播及短视频领域已摆脱早期粗放化模式,进入深耕细作的深水区。这一阶段,对主播、UP主最大的要求便是遵守法规、遵从公德。坚守版权意识仅仅属于畅游网络空间的基础准则。直播过程中,一时不注意侵犯他人版权,很可能会诱导粉丝效仿侵权,由此造成的伤害将持续扩大。作为网络视听从业人员,大家有传播版权保护意识的责任。(严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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