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1-12-18 10:06:0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所谓“特供”“专供”酒是为一些特殊阶层供应的酒。之前,确实有一些酒也被列为“国宴用酒”“某某会议专用酒”等特供、专供行列。对提供特供、专供的机构或企业来说,特供授权成了敛财工具,一些机构出售单位名称使用权,坐收管理费,有的用会议名称等为企业做广告。对生产特供产品的企业来说,可以借“国家机构”“大型会议”的名义做买卖,生产成本低、产品价格虚高,而且只有一次获准,终身受益,从而获取暴利。 “特供”是特权的一种象征,滥用公共资源。如今市场上的这些特供、专供酒,说到底是商家的游戏手段,是特权在商业价值上的寻租,利用公共信用来牟利。不管是政府的场地名称还是政府举办的大型会议名称,都是国家资源,这不仅仅关系到公共信用,还涉及到公权力。利用国家的权力牟利是公开的腐败,更容易产生不公平竞争。特供的实质是团购,而团购的主要消费者往往是公款消费。“特供”听上去很动人,但价格贵得很吓人。有媒体曾报道,“一瓶2015年的专供名酒,115000元”、“某品牌名酒,2016年,53度,500毫升,6瓶,83000元”。但一些还是出手,毕竟享受上了“专特供”,觉得十分有面子。 “特供酒”“内供酒”需求旺盛的背后,其实是暴利在驱使。这些特供、专供酒极有可能是旧瓶装新酒,装的还是几十元的散装酒。特别是近年,一些犯罪团伙号称为某某单位“专供”“特供”高端白酒,其实是从外省采购来商标、瓶盖、防伪标识,或者从酒店回收正品酒瓶,把散装酒灌进去,贴标组装,通过下线经营的酒水门店向熟人或慕名而来的消费者售卖。成本几十元的散装低端酒,层层加价后,卖到消费者手里高达每瓶上千元。 其实,在中共十八大之后,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就被禁止了。2013年,中直管理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但禁令之下,还有一些生产经营者仍拿“专供”“特供”进行宣传。 “特供酒”“专供酒”的大行其道,破坏的是整个酒业的正常发展。要让“特供”“专供”等彻底消失,有关部门不能只发发通知,更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监管,对于监测排查后确属违法违规的,要立即责令删除商品信息或停止发布广告,并依照《电子商务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予以查处。各地要强化协同监管,加强对平台企业的行政指导,并建立监管执法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胡建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