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草、填坑”,对网络电商平台监管需强势出手

http://www.scol.com.cn(2021-11-4 14:46:1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韩东林
作者:韩东林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wenjuan.com),对2013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购物前,82.6%的受访者会搜索相关“种草”推荐。78.2%的受访者有被网络“种草”坑过的经历,61.7%的受访者觉得护肤品、化妆品是网络“种草”容易踩雷的一类产品。65.9%的受访者建议规范广告宣传,对于软性广告应标注“广告”字样。(11月4日 中国青年报)

  调查数据显示,有82.6%受访的消费者在购物前,都会搜索相关“种草”推荐,来作为购物消费的参考,尤其对于年轻一代的时尚消费者,有时甚至会起到决定性的消费作用。正因为其具有的“诱惑性”属性,当然也会被商家所青睐,将其作为扩大宣传、发布变相“软性广告”的重要阵地。如果是正常经营的良心商家,利用这种形式拓宽消费渠道,为消费者提供好的商品,并严格遵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名副其实的“种草”宣传,当然无可厚非。

  问题是,很多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刷单式的“种草”行为都带有虚假的成分,以假“种草”之名,行真“广告”之实,不仅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同时也存在着“种草”之下,为消费者“挖坑设陷”的嫌疑,消费者稍有疏忽,就有可能步入不法商家安设的“雷区”,成为被宰的“羔羊”。同样有调查显示,有78.2%的受访消费者,曾经被这种假“种草”真“广告”的网络“种草”模式坑害过。如此高的比例表明,对这种假“种草”真“广告”的违法行为以及恶意欺骗消费者“踩雷”的经营模式,不能等闲视之。为有效地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网络电商平台及监管部门需要强势出手,“拔草、填坑”。还电商平台一个公平、纯净的网络空间。

  首先需要严格规范商家产品推广中的各种营销手段,不能超出《广告法》的规定要求。依靠消费者自身的辨别能力和“避坑”方式,虽然能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但在投诉渠道,消费维权等过程方面,都难以承担过多过重的精力与财力。也无法遏止这种“乱象”的发生和蔓延。因此,监管部门的主动作为更重要,只有以强势手段进行强力监管,严厉打击,才能对那些利诱买家下单的商家或主播,以及恶意利用“种草”笔记进行虚假推荐宣传的博主或主播,形成有效的威慑作用。

  当然,作为直接的消费者,有必要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律,同时要练就“火眼金睛”,一方面不给不良商家提供虚假的消费体验,另一方面要善于识别虚假好评及带有欺骗性的营销手段宣传内容,防止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在有能力的情形下,更要积极配合平台监管部门强制出手进行“拔草填坑”的各种举措。为维护电商平台的公平营销氛围,净化电商网络空间,作出一些应有的贡献。(韩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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