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救援”立法明确才能减少驴友任性冒险

http://www.scol.com.cn(2021-6-16 8:16:3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王军荣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对于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而受困遇险的旅游者,黄山市拟在今后实施有偿救援。6月14日,记者注意到,日前,黄山市文旅局会同该市应急局、司法局,拟定了《黄山市山岳型景区有偿救援指导意见》,正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有偿救援是指旅游者不遵守黄山市旅游景区游览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属地政府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的活动。(6月15日《安徽商报》)

  6月2日,国家体育总局发文,要求从即日起,暂停山地越野、戈壁穿越、翼装飞行、超长距离跑等管理责任不清、规则不完善、安全防护标准不明确的新兴高危体育赛事活动。尽管相关赛事已经停止,但民间自发形成的以登山、徒步、攀岩、野外探险等项目为代表的户外极限运动并未因此受限。在这样的背景下,黄山有偿救援拟扩至全境,更具现实意义和警示意义。

  此前,《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已于2018年起实施,四川稻城亚丁景区、四姑娘山风景区等也都曾相继出台有偿救援管理办法。即便是如此,有偿救援仍然存在着严重缺陷。一方面是操作办法欠具体,另一方面没有国家层面的立法规定。

  据了解,近年来,仅黄山风景区每年救援量就达400起左右,其中一般救助占75%左右,较大或重大救援(指旅游者搜救、伤病较重、动用救护车送医院诊治等)占25%左右。《2020年中国大陆登山户外运动事故分析报告》显示,根据中国登山协会登山户外运动事故研讨小组的不完全统计,2020年,我国共发生297起登山户外运动事故。其中,登山事故共发生217起,造成9人死亡、1人失踪、93人受伤;徒步穿越事故共发生57起,造成7人死亡、11人受伤。可见需要救援的并非个别。救援是极其专业的活。据了解,在户外极限运动事故救援中,由当地消防、公安、景区为代表的政府救援队伍和以商业救援、公益救援为代表的社会力量救援队伍所组成的联合救援,是主要的救援组织形式,从而导致救援的高成本。如果因为驴友任性而为,却让公共资源买单,这是纳税人无法接受的。

  本来,驴友探险活动应该事先做好充分准备,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但事实上却非如此。有的驴友根本就不懂专业知识,也不具备相关专业技术,只知道一旦遇险了,就求救,而且更觉得救援不需要自己承担费用,是免费的。从保护生命的角度看,遇险的“驴友”虽然有权利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相关机构进行救援,但在接受救援之后,旅游者有一个必要的义务,即应当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而不是由公共资源买单。虽然一些地方已经立法,但只是“零星”的,最需要的是在国家层面立法,作出原则性规定,这些地方以此为依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立法,对具体救援费用分担比例和内容进行细化,包括什么样的情况下收费、收取费用的标准如何确定等等。当驴友意识到要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买单时,或许就不那么任性冒险了。(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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