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感文化”与“礼义之邦”

http://www.scol.com.cn(2021-4-26 16:58:24)  四川在线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谭光辉
作者:谭光辉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人类行为与其他动物行为的一个重要区别,是人类具有纯粹利他的行为。在汉语中,纯粹利他行为被称为“恩”或“惠”。《说文解字》对“恩”的解释是“惠也”,对“惠”的解释是“仁也”。“仁”表示两个人亲近友爱,因亲近友爱而愿意给对方以无私的帮助,这无私的帮助,就是“惠”。对“惠”的抽象概括,就是“恩”。“恩”不仅表示纯粹利他行为,也表示对这种行为的情感和态度。给人以帮助,叫施恩;正确地领会和评价这种行为,叫知恩;附着在这种行为上的感情,叫恩情;被这种行为唤起的回报冲动,叫感恩;对该行为的回报行为,叫报恩;对该行为不予领会甚至打击,叫忘恩负义或恩将仇报……为了方便起见,本文将与恩相关的情感,称为恩感。

  中国传统文化正是通过对与“恩”相关的情感的引导,建立了一整套正确处理人类纯粹利他行为的原则,其结果就是完美地实现了中华民族内部的大规模合作。

  恩感是人类社会的共识

  ●人类成员之间,施恩、知恩、感恩、报恩都应自然而然,这是人类普遍认同的一条自然法则。只有认同这条自然法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可能是和谐的、融洽的,人与人之间的合作也才可能

  实现纯粹利他行为的第一个条件是施恩时要不求回报。如果施恩是为了求得回报,那么这个行为就成了一笔交易,“恩”就不再是恩,施恩之人反而成了债主。《菜根谭》有多处总结为人处事应如何对待施恩与报恩的思想。“待人而留有余不尽之恩礼,则可以维系无厌之人心”,常常施恩则别人就不会讨厌自己;“平民肯种德施惠,便是无位的卿相”,乐于施恩之人会被评价为德行高尚的人,所以施恩是一种值得肯定的行为。施恩时不要贪求回报,“处世而欲人感恩,便为敛怨之道”,说的是希望别人感恩反而只能收集怨恨;“施恩者,内不见己,外不见人。即斗栗可当万钟之惠;利物者计己之施,责人之报,虽百镒难成一文之功”,说的是施恩之时若没有有求回报的心思,反而能得更大的回报。对于接受恩惠的,则要平心静气,“恩里由来生害,故快意时须早回头”,说的是获得恩惠时容易生出祸害,顺心得意时要尽早回头,不要总是贪求别人的恩惠;“恩仇不可太明,明则起携贰之志”,说的是恩仇不要分得太清,不要太重视它,否则容易怀有二心。总的来讲,无论是施恩还是报恩,都不要把这个行为的利害得失计较得太清楚,要抹去附着在其上的功利性观念,有恩情的行为,本就是人类的一种自发性的行为。《菜根谭》中所说的这些行事原则,非常形象地说明了中国文化对待恩情的原则,就是将其视为一种纯粹的利他行为,遵循这个原则,人们才会融洽相处。

  实现纯粹利他行为的第二个条件,是人类社会应达成对这种行为进行肯定的共识。肯定施恩行为的自发性方式,就是知恩、感恩、报恩,这种观念,贯穿于中国传统教育之中。《弟子规》说:“恩欲报,怨欲忘;报怨短,报恩长。”这是教育子弟要有报恩的思想。报恩是对施恩行为的赞许与鼓励,这样才可以收获更多的恩,中国文化鼓励知恩图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正是这个意图。感恩与报恩,表达了希望他人继续如此行为的意图,这使人与人之间的合作成为可能。不仅中国传统文化这样看,这一点在西方文化上也是共通的。不要让施恩者后悔,遂成为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制订的一条自然法则(即第四自然法):“接受他人单纯根据恩惠施与的利益时,应努力使施惠者没有合理的原因对自己的善意感到后悔。”“违反这条自然法就称为忘恩。”马尔蒂尼分析说:“不知感恩的行为会使人后悔给人礼物,也会直接导致给予礼物者不能与那个忘恩负义的人和睦相处。”“给予礼物者给某人礼物,为的是向后者表明他是可信赖之人,也愿意互相帮助,这两者都是立约建立政府所必需的准备条件。”简单地说,人类合作关系的一条基本原则,是建立在对恩感的正确认识和回报之上的。霍布斯所订的19条自然法中有5条与情感有关,而其中的第一条以恩感为中心。霍布斯认为,自然法则的总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然法就是公道、正义、感恩以及根据它们所产生的其他道德。”感恩因而就是人与人之间建立平等合作关系的基础。

  人类成员之间,施恩、知恩、感恩、报恩都应自然而然,这是人类普遍认同的一条自然法则。只有认同这条自然法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可能是和谐的、融洽的,人与人之间的合作也才是可能的。小至人际关系的维系,大至人类的大规模合作,都必须要以这条原则为基础。

  礼义与恩感的深层联系

  ●礼的核心是敬,敬是一种恩感的复合情感,所以礼就是恩感的落实。中华民族之所以具有如此强的凝聚力,正是因为礼义之教育让中华民族懂得施恩和感恩,从而使大规模合作得以完成并持续,使中华民族成为一个巨大的命运共同体

  为了贯彻上述原则,中国传统文化发展出一系列行为规范,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们乐于施恩、感恩、报恩,这个理念的集中体现,就是“礼”。为了说清楚礼与恩感的联系,需要再次对恩感及其相关的情感组合进行简要的说明。我们可以将人类的基础情感描述为八种基本情感。在八种基本情感中,恩感是其一,与他者行为有关,而且是肯定性评价,所以它是唯一有利于鼓励他者行为的情感。八种基础情感可以互相组合而成各种复合的情感。恩与四种自指性情感(主体模态类型)组合则有:恩+喜=尊敬;恩+悲=妒忌;恩+欲=感恩;恩+惧=惭愧(自卑)。恩与他指性情感也可组合,恩+爱=恩爱。恩与厌恶很难组合,但是恩可以将厌恶化解,甚至转化为爱。恩与怨也难于组合,但是可以抵消怨恨,化解怨恨。

  有了这个理解,我们就会发现,礼的核心精神要义,正是恩感或某些恩感的组合情感。人类的常见礼貌用语,多数都与恩感的表达有关。“你好”表示对对方的赞赏与肯定;“再见”表示希望再次见到对方,也表达对对方的肯定;“谢谢”表达感激,是恩感的直接表达;“对不起”表达惭愧之意,“请”表达的是尊重或尊敬,都是与恩感相关的复合情感。礼貌的核心就是礼,礼之貌,就是礼的符号化外显,表达的是人类潜意识里渴求别人的尊重和赞赏的需要。“礼”的繁体为“禮”,从汉字演变来看,最初表示击鼓献玉,敬奉神灵。《说文解字》解释为:“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礼之本义的情感核心,是表达对神灵的感恩之情。随着文化的演变,凡是将感恩之情进行仪式化处理的,都称为礼。礼貌用词,事实上就是对感恩之情的语言仪式化。

  对礼的解释,《礼记》开篇明义,指出“礼”的本质就是正确处理情感问题,而其中最重要的第一条,就是“毋不敬”。简言之,礼之要义在于敬。接下来,《礼记》指出人要约束情感:“敖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敖就是傲,是敬的反面,傲慢情感不可滋长,欲望不可放纵,愿望不要太过满足,快乐不可达到极致。接下来又说:“贤者狎而敬之,畏而爱之。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首先还是先谈敬的问题,对有德行的人,要亲近并敬重他,畏惧并爱慕他。爱他人,但能知道他的短处,恨他人,但能知道他的长处。接着,《礼记》指出了礼的功能:“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简而言之,礼所处理的,就是明确谁是朋友谁是敌人的问题,就是确定谁可以合作谁不可以合作的问题,“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这就说得很清楚,礼,就是为了完成人类有秩序的合作关系,正确处理恩感及其相关复合情感,用“恭敬”(即恩感与喜感的复合情感尊敬)、“撙节退让”(恩感与恐惧的复合情感惭愧、谦卑)等情感态度,处理与他人的关系,从而更好地完成社会合作。恩感的核心是对他人行为的肯定,人只有正确、恰当地肯定他人所作所为的价值和意义,才能让他人意识到自己所作所为的意义和价值,从而继续完成他应该完成的事情;人只有以撙节退让的态度认识自己的行为,才能重视别人的看法从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调适,以此完成社会需要我们完成的事情。

  礼的核心是敬,敬是一种恩感的复合情感,所以礼就是恩感的落实。中国被称为礼义之邦,因为中国自古以来重视礼义之教育,也就是重视恩感教育,并将该教育仪式化和常规化,仪式化的礼,就是仪,所以很多人以讹传讹将其误写为“礼仪之邦”。王能宪通过详细考证证明,“今天滥用‘礼仪之邦’是毫无根据和不合逻辑的严重错误”,“如称我国为‘礼仪之邦’,无异于说‘中国人只会打拱作揖’。”不过,无论哪种写法,都没有忽略一个“礼”字。

  “义”是一个会意字,繁体为“義”,从我,从羊,本义是指合宜的道德、行为或道理。但是《说文解字》将其解释为“己之威仪也”,或许这是将“礼义”误写为“礼仪”的一个原因。有的学者认为由“羊”和“我”构成的“义”,意思是像羊一样与人为善,一切好事、善事应从我做起。于是把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做好事、肯牺牲的精神称为义(赵武宏《新说文解字》)。这个说法颇为有趣,不然,为什么恩义常可并举?那些不知感恩的人,被称为忘恩负义;那些不图回报的行为,被称为义举。这是“义”最常见的一种用法,是指合乎正义或公益,比如义师、义士、义务,为了正义或公益事业,不求回报地帮助陌生人,才可称为义。义和利并举的时候,利,表示索取,义则表示奉献。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是否乐于不求回报地施恩,成为判断道德高尚与否的标准。所以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所以,礼和义,都包含了恩这种情感在内。礼强调了要知恩和感恩,要敬;而义则强调了要不图回报地施恩。中华民族之所以具有如此强的凝聚力,也正是因为礼义之教育让中华民族懂得施恩和感恩,从而使大规模合作得以完成并持续,使中华民族成为一个巨大的命运共同体。

  儒家伦理强调施恩报恩

  ●中国文化中礼义之观念的一个具体落实,表现在对孝的理解和施行之上。孝就是对父母的尊敬、感恩和报恩。儒家伦理,其实就是强调人要施恩与报恩,用这个原则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中国文化中礼义之观念的一个具体落实,表现在对孝的理解和施行之上。孝就是对父母的尊敬、感恩和报恩。孝不同于爱。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入则孝”的“孝”,与“泛爱众”的“爱”,是有区别的,孝更重视行动。并非一定要有爱才孝,有爱无爱都要孝,所以孝更强调责任。孔子认为,孝悌是做人的根本。看一个人是不是孝,主要是看他有没有对父母感恩的情感和报恩的行为。孟懿子问孝时,孔子回答说:“无违”,就是“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礼的首义是敬,是情感,而事葬祭是行为。这两个回答,强调了行为和情感上都要肯定父母。要做到孝,更重要的是要有孝的情感。孟武伯问孝时,孔子回答说:“父母唯其疾之忧。”子游问孝时,孔子回答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在这两个回答中,孔子指出了忧、敬与孝的关系,没有忧或敬的情感表现,也就谈不上是真正的孝。所以,是不是孝,除了看他有没有孝的举动,更要看他是不是有对父母尊敬、关心、感恩的情感。

  儒家伦理,其实就是强调人要施恩与报恩,用这个原则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孔子认为不要用威吓使人恐惧的办法来规范人之行为,而要培养人学会尊敬、感恩他人,让人明白什么是值得骄傲的,什么是令人羞耻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政和刑就是使人恐惧的威慑,但是人们仍然不会知道什么事才是让人羞耻的事;而德和礼的办法,让人知道什么行为才是受人尊敬的,那么人就会有羞耻之心,社会秩序才会正常。荀子则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恻隐是同情,羞恶是对不施恩的歉疚,辞让是尊重,是非是辨别。孟子认为羞恶之心起源于不知施恩,因此有了羞恶之心才知道行有义之事。从此开始,中国人如果骂某人无耻,那就相当于是骂他不是人,行为如同禽兽。所以孟子说:“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综合儒家各种言论观之,圣人们认为,作为一个人,对他人而言,就是要充满同情心、施恩之心,如果没有这些对他人之情感,就应该感到羞耻,如果连这点羞耻之心也没有了,那就与禽兽没有区别了。正是依靠这个逻辑,中国传统文化用耻感去约束人的行为,行为的方向就是要乐于施恩和报恩,从而用耻感文化保证了恩感文化的实施。

  中国文化中的礼义孝忠,都是恩感文化的体现,礼貌是恩感文化的仪式化呈现,义是对不求回报的施恩行为的鼓励,礼仪就是对恩感文化的仪式化处理。所以,将中国称为“礼义之邦”,不仅有道理,而且提示了中国传统文化以恩感为其基础情感的深层逻辑。(作者系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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