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娶智障少女:绕不开的法律和权益问题

http://www.scol.com.cn(2021-3-3 8:37:1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王军荣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3月1日,河南泌阳县五旬男子迎娶智障女孩一事引发热议,新京报记者从高店镇政府和事发地村庄村主任处了解到,该女孩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孩母亲和男方均同意此婚事。对此,多名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及实际案例,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得由其父母决定。(3月2日《新京报》)

  男子娶智障少女,对两户人家来说,都是件好事,男子因为一直没有结婚,现在年龄大了,能够娶到一个老婆,哪怕对方是智障少女,也有可能会有孩子,也能够成“家”,对于女方家庭来说,智障少女毕竟是个家庭包袱,有人“接收”,也算是卸下了。可男子娶智障少女却不是件简单的结婚,绕不开两个问题。第一是法律问题;在法律允许的条件还要考虑到第二个问题,即保障智障少女的权益问题。

  经调查,女孩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属于智障人士,这桩婚事女孩母亲和男方均同意。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结婚是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必须双方自愿,登记行为不能由父母“代为行使”,因此,女孩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的结婚行为就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原卫生部颁布的《异常情况的分类指导标准》规定,婚配双方均患有重症智力低下者,不许结婚;中度智力低下者,可以结婚,不能生育。因此,需要先对女孩进行智力测试,再由婚姻登记机关决定是否为其登记。换言之,先要获得法律的允许,才可以结婚。但在农村,如果职能部门不主动介入,可能他们连结婚证也不会去领,只是依照民间习俗办了酒席即算是完成结婚了。现在此事已经曝光了,相关职能部门不能选择“无视”,需要完善其法定程序。  

  退一步说,当事智障少女同意结婚,符合法律规定,相关职能部门还需要保障其权益。比如结婚之后,丈夫有没有善待她,有没有家暴行为等等,因为涉及到权益,涉及到帮扶,要涉及到许多职能门,比如妇联、民政、村委会等等,这就需要有人牵头,要有专人负责,这样才能全方位地保障智障少女的权益。或许智障少女本身不会意识到结婚对自己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结婚是怎么一回事,但她的权益却需要得到保障。唯有完善的制度,周全的服务体系,以及职能部门的尽心尽责,才能换来她的幸福生活。在现实生活中,不只是一个智障人士会遇到这样的事,对此,不该是遇到一起,关注一起,重视一起,而该是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智障人士都能够给予制度化的关怀,对于每一个残疾人的权益都要给予足够的保障,这也是一个社会最起码的制度关怀和人性关怀。(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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