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猝死之后:警惕“众包”榨干农民工

http://www.scol.com.cn(2021-1-8 10:10:37)  四川在线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刘志杰
作者:刘志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饿了么骑手猝死后仅获赔2000元,这一热搜令人意难平!对饿了么而言,一条命为何这么“不值钱”?原来,公司声称,因为骑手属于他们众包的,不构成劳务关系,而从法律角度来看,众包模式确实存在法律确权模糊这一问题。说白了,骑手被聪明的资本精心算计了。

  众包模式何以损伤劳动者权利?因为在众包模式下,骑手相当于一个平台的“用户”,是作为“个体经营者”身份,通过使用平台来接单达成交易,因此,和平台之间并不构成劳动关系。比如此次,倒下骑手所使用的“蜂鸟众包”App就是这样一个平台,《蜂鸟众包用户协议》,有一项特别提示便是“蜂鸟众包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用户与蜂鸟众包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雇佣关系。”既然不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可以不用缴纳五险一金,出了工伤也不用担责,大大节约成本。也因此,闪送、达达、UU跑腿、饿了么蜂鸟配送、美团专送、京东到家、顺丰即刻送、圆通计时达,韵达云递配等业务都采用了这一模式。这一模式对企业而言非常有利,但劳动者却失去了法律保护,处于危险境地。

  用O2O的众包模式来定义骑手与平台的关系是非常不公平的。一方面,骑手显然不能等同于个体户,因为整个外卖行业,若没有骑手,就没有立足之基,而外卖骑手除了出卖劳动力也没有别的产品可以卖,用一个众包协议就否认骑手的劳动关系就是不负责任。而另一方面,正如有法律人士指出,如果公司仅对骑手提供“撮合服务”,那两者权力地位应是平等的,为何又能用算法把骑手困住、惩罚骑手?这显然是一种劳动关系才适用的管理手段。众包模式令骑手在这一关系中,既出卖了体力,又得不到保护,同时不知道是什么手段还要受到公司的考核与惩罚,十分被动和弱势。

  必须警惕这一模式,而且不仅要为骑手权益呐喊,也要为农民工权益呐喊。当下互联网公司善用的“众包模式”,既继承了农民工用工模式的“精髓”,更借互联网东风发扬光大到更多领域、网罗更多年轻农民工群体,给骑手乃至农民工群体的权益带来更多不确定性。从骑手的组成来看,这种无固定收入不需要太多技能的工种,吸纳了很多年青一代进城打工的农民,据光大证券2019年的一项报告显示,农民工向服务业转移的现象很明显,居首位的是家政和餐饮,尤其是90后农民工更偏爱做外卖骑手。而众包模式正是在这些互联网服务业中最为普遍,成为悬在年轻农民工头上的一把剑。从众包模式本身来看,也继承了农民工普遍的用工模式:所谓的灵活就业,法律规范上较模糊,埋下了农民工维权的风险。如果任由这一模式野蛮生长,农民工处境只会雪上加霜。

  在疫情的影响下,中国劳动学会会长、人社部原常务副部长杨志明曾指出,稳住2.9亿农民工就业是稳住我国保就业的基本盘。想要稳住农民工就业,就要釜底抽薪排除伤害农民工权益的火苗,补足法律的短板。但就像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的一项研究所说的,劳动法并不是强势的法律门类,连明显违法的“996”都管不了,因此把众包模式纳入劳动法范围并不是解决问题的终极办法。在他看来,只有提高农民工的议价能力,才能解决权益保障难这个老问题。而这,就需要政府等第三方机构介入、赋权,比如建立“政府—工会—平台”三方参与的议价协商制度,以公共力量制衡平台的决定权。

  在劳资矛盾日趋激烈的当下,农民工老问题和骑手等新型打工人的新问题叠加,应当格外警惕,持续关注,排除风险,用改革的办法扫清人民幸福生活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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