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黄牛”搅乱了严肃的“限高令”

http://www.scol.com.cn(2021-1-26 8:26:4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王军荣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月上旬,记者连日调查了解到,和王军山一样,网上活跃着不少为“限高”人员提供订票服务的“黄牛”,他们活跃在QQ、百度贴吧、微博、豆瓣、部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的角落,有的甚至在淘宝开起了网店。(1月25日《澎湃新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限高”举措包括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限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这一强制执行手段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多地披露的案例中,被限高人员因为出行受限而主动还债。本是对付“老赖”的杀手锏,在“黄牛”的搅乱下,竟然变得“漏洞百出”,如此,“限高令”还能起到震慑效果吗?

  “黄牛”为何能够为“限高人员”订得高铁票和机票?为何如此神通广大?其实说白了,无非是两种渠道,一种是利用技术手段,一种是利用内部人员。比如高铁票可以用护照在出行订票平台出票,用身份证订高铁票需要让铁路系统“内部人”出票。而涉及到多家航空公司、第三方订票平台及中国铁路12306的客服查询后均表示,客票状态正常,尚不知道是如何出票的。这是最好的“推托之辞”。如果一直“不知道如何出票”,那只会让“黄牛”在一边狂笑不止。

  法院的“限制消费令”在这些“黄牛”的操作下成为“一纸空文”,这让人觉得悲哀。这会让“老赖”变得有恃无恐,以后可能就不会那么积极主动的还钱了,反正“限高令”有漏洞可钻。别让“黄牛”搅乱了 严肃的“限高令”,这需要从三方面着手:其一,要严厉打击“黄牛”。毫无疑问,“黄牛”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如果“黄牛”修改、篡改了民航系统当中的数据,可能会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如果长期以此为业的话,实际上是经营了一种不被法律允许的生意,可能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帮助失信人去不履行判决和裁定,其实也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其二,通过监管倒逼售票平台关紧门户。对于“内鬼”要严查严罚,如果是技术上出现漏洞,要及时打好补丁;其三,对通过非法手段购票的“老赖”不能手软。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就要考验执行力了。只要执行到位,“老赖”还是会害怕的。

  严肃的“限高令”,有着法律意义的“限高令”,不能让“黄牛”给搅乱了。“黄牛”为何有这么大的“能量”,这是需要深思的,对“黄牛”挑战“限高令”的做法,为何没有更好的办法去阻止?诚然,也处罚过几个“黄牛”,比如,2019年7月,福建南安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一通来自晋江机场公安的电话,他们发现被执行人林某通过非法手段购买机票,欲乘机前往青岛,当场将其拦截。经查,一些卖票“黄牛”通过网络购票平台的技术漏洞,帮“限高”人员购票时,他们将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证件内容进行篡改,以此来躲避征信信息系统的比对查验,从而顺利购票。而被处罚的“黄牛”有几个?还有多少“黄牛”仍然作威作福,成为“老赖”的帮凶?唯有让“黄牛”绝迹,才能让“限高令”起到真正的作用。(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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