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推行“禁酒令”要依法而不是依“权”

http://www.scol.com.cn(2021-1-2 8:51:2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王军荣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一幅截图在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学生微信群广为流传并引来热议。截图消息源自该校快递驿站客服,其称,学校禁止学生网购啤酒类饮料,一旦发现会直接“退件处理”。对此学校表示,该通知系学校快递驿站所发,确实不妥,可视为无效。有法律人士表示,学校有权在校内颁布“禁酒令”,但无论学校还是快递驿站,均无权擅自退件。(1月1日《南方都市报》)

  吸烟有害健康,喝酒如果过量同样有害健康,大学生虽然是成年人,但大学推行“禁酒令”、“禁烟令”也是相当必要的,应该给予肯定,但推行“禁酒令”要依法,而不是依“权”,否则,适得其反,会让大学生心生反感,从而影响教育效果。

  据了解,当事学校为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正在准备实施校园内禁烟禁酒,目前“正在控制各个渠道”。对于控制渠道,显然会包括线上线下。线下的“实体店”,比如学校内的小商店应该禁卖酒和烟,但学生网购酒烟恐怕是无法禁止的,毕竟没有法律规定大学生不能网购酒烟。退一步说,如果大学生网购了酒烟带回家给父母或亲属作为新年礼物,难道也不允许吗?虽然这种概率极低,毕竟真的要买给亲人,也不会寄到学校里。但既然法律允许,学校还是不应该禁止的。至于将大学生网购的酒退回去,这显然违反法律的规定,大学生在网购酒之后,即存在销售合同和物流配送合同关系,是没有权利退件的。学校或快递驿站都无权这么做。虽然现在是菜鸟驿站要退件,但也是受到学校保安的“指令”,其背后恐怕还是学校的管理者,觉得自己手中有权,能够禁止学生网购酒,也能够让菜鸟驿站退件。这种权大于法的做法,可能是无意识的,可能会借口出发点是为了学生好,但却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足取的。如果是“无意识状态”,则更可怕,已经触犯了法律却没有意识,还如何教书育人?

  大学生中吸烟喝酒的不少,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兰州一大学生宿舍喝酒1.8斤死亡。有的大学生喝醉了酒,第二天就根本没有精力学习,即便是周末,也会影响到休息,特别是身体健康,大学生是成年人,但主要的任务是学习,沉迷于喝酒,自然会严重影响到学习。从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学习质量,推行“禁酒令”是没有错误的,学校也是有这个权利的。推行“禁酒令”和“禁烟令”的出发点是为了学生,可能有的学生会不理解,但多数学生和家长是支持的,也会得到社会的认可,这也是学校的责任担当。但学校不管推行什么样的“禁令”,都要先过法律关,更不能表现出权大于法的姿态。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要以德服人,也要以法服人。特别要注意,权力不能大于法律,教育学生的同时,也是给学生树榜样。

  学校推行“禁酒令”要依法而不是依“权”,这是原则性问题,学校不能大意,更不能故意犯错。(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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