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上兑换礼品的“微骗局”不可轻视

http://www.scol.com.cn(2020-12-24 10:13:4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严奇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前不久,家住南京的吴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他在南京鼓楼区一超市门口遇到穿着某通信公司蓝色马甲的工作人员。该人员告诉吴先生,关注微信公众号后就可以领取礼品,并接过吴先生的手机操作起来,还给他的微信好友们转发了广告短信。等吴先生阻止时,他的手机已经被用来发了数十条“广告”。(《中国青年报》12月24日)

  无数的案例证明,从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路边看似为你好的积分兑换行为,都有潜藏着灰色链条。实际上,记者调查发现,所谓的“工作人员”不过是“中间商”。他们用低廉礼品向用户兑换积分,再拿用户积分跟商家兑换,赚取其中差价,成了他们的“买卖”。看似盈利面不大,可“广撒网,多捕鱼”,也依旧能赚得盆满钵满。

  试问,如此置换行人积分违法吗?前段时间,某娱乐明星被盗用航空里程积分,被兑换成机票引发社会关注。两类事件在本质上一致,都属于非法侵占个人财产的行为。假冒通信公司工作人员,骗取受害者信任,借机“以小博大”。依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相关规定,如此行为,恐怕涉及“诈骗罪”。

  那么,未经允许转发广告该怎么定性呢?走进社交网络时代,每一个人的网络社交关系都蕴含丰富经济价值,不免成为不法分子所觊觎的对象。较之不法分子个人的社交关系,通过受害者的社交关系,转发广告,诱使他人点击兑换积分,成功率更高,收益更大。对受害者在朋友圈里的形象也会造成负面影响。

  站在受害者角度,若说“财物被窃”,损失似乎并不大;可若说“无关紧要”,可又切切实实影响了受害者的用网生活。他们就是民众日常非常厌恶的“微骗局”,通过一些不起眼的欺骗行为,从受害者身上“薅羊毛”。一部分受害者因为报警维权的周期长、成本高,往往会选择“忍气吞声”,却也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千万不能忽视路边微骗局的潜藏危害,往小了看,影响民众日常生活秩序,破坏用网体验;往大了看,微骗局若不被有效遏制,很可能会演变成更为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即通过路人手机,植入木马,传播病毒链接,推销假冒伪劣产品等等。犯罪分子不会因为受害者的“忍气吞声”收手,只会变本加厉讹诈。

  针对此类“微骗局”,一方面通过广泛宣传,鼓励受害者积极维权;另一方面,还是得深入社交网络,建立全面的监督机制,完善风险评估,确保民众在关注兑换之前,能发现其中猫腻,避免损失。(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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