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破解“树线矛盾”是个好招

http://www.scol.com.cn(2020-12-10 8:42: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王军荣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园林局获悉,新修订的《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近日发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针对由来已久的“树线矛盾”,条例明确,管线架设先于城市树木种植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修剪;管线架设晚于城市树木种植的,由管线管理单位负责修剪。 (12月9日《新华网 》)

  “树线矛盾”历来是困扰园林部门和电力部门的一个棘手问题,树木自然生长会磨损绝缘电线,造成线路短路,但私剪私伐树木又是违法行为。“树线矛盾”在各城市都存在,有时候会形成扯皮,造成严重的后果,而立破解“树线矛盾”,明晰了树木修剪的职责划分,避免了部门交叉管理现象。这得肯定值得借鉴。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电力,同样也离不开美好的绿化环境。这两者在以往很难形成统一和谐的局面。毕竟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由于部门衔接问题,以及责权的问题,这使得两部门无法实现“无缝对接”,最终倒霉的是老百姓。据报道,某地一条公路边,约800棵有二三十年树龄的松柏遭“砍头”。当地公路管理养护部门称无人与之沟通协商,砍树方电力部门称是为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属合法合理行为。应该说,两个部门都有道理,然而,却造成了“错”的结局。这就是典型的“树丝矛盾”。“树丝矛盾”的本质是职能部门职责不分明,或者说职责不分。这有时候很难用制度去解决,而立法解决是最好的方式,能够彻底解决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也具备极强的操作性。树与线之间如果存在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不但会给电力线路安全运行造成隐患,而且对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也构成一定威胁,一有疏忽,则会让群众品尝苦果。

  社会管理离不开法治。用立法的形式明确“树线矛盾”中的职责,从而实现各职能部门依规而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解决了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又提高了办事效率,这是实现多赢的做法,值得城市管理者思考。当然,社会管理中,并不只是存在“树线矛盾”,而解决类似的矛盾也不是一定要通过立法的形式。最能够吸取的是解决思维。一方面要确立解决问题的依据,或立法,或制定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要明确相关的操作办法,让职能部门清楚自己的职责,同时,不留下任何漏洞,以致于出现“无人管”的空白状态。城市是人的城市,说到底是为人服务的。城市的便利取决于服务的程度。“树线矛盾”是人的矛盾,是责任的矛盾,不抓住关键点解决,则会使城市管理陷入疲于奔命的状态,且容易出问题。城市中的事情,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都是有职能部门管理的。如此,才能共同奏出城市美好生活的乐章。(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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