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色发展要避免“新技术陷阱”

http://www.scol.com.cn(2020-11-16 9:12:43)  四川日报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李晓江
作者:李晓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公园城市建设,是把绿色作为发展本底,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构建全域公园,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城市。“十四五”期间是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以绿色低碳技术发展助推公园城市建设,推动城市的绿色发展和绿色技术应用,是加快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

  评估绿色技术的适用性

  ●城市绿色发展应以实效和适用为导向,要对绿色技术进行多维度和全生命周期的评估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绿色发展、美丽中国与以人民为中心共同构成了生态文明发展道路的核心价值和愿景。城市绿色发展和公园城市的提出,也为这个核心价值和愿景赋予了崭新的内涵。

  在此愿景下,公园城市建设至少应当实现以下目标。一是绿色繁荣城市。建构高质量的绿色经济体系,促进低碳产业、循环经济和绿色消费发展,使绿色经济成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二是低碳集约城市。优化城市布局、提倡土地混合使用,鼓励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基础设施、低碳社区发展,彻底放弃高消耗、高排放的城市发展模式。三是公平包容城市。让不同性别、不同阶层、不同年龄、不同身份(户籍)的居民公平享受高品质生活,为居民提供平等参与绿色发展事务的路径。四是安全健康城市。坚持生态优先,降低城市与自然冲突,为当代和后代居民保护好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本的价值。

  为了实现愿景与目标,应当遵循如下准则:城市绿色发展目的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不仅是促进经济增长;城市绿色发展既要追求繁荣,更要为减少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做出直接贡献,同时也要采取气候适应型的发展策略,以应对变化;城市绿色发展需要政府做出极大努力,更需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鼓励企业和公众广泛参与;城市绿色发展应以公平正义为导向,不应损害妇女、老人、儿童、流动居民的福利,不应剥夺弱势群体的发展权利;城市绿色发展应建立差异化的策略和路径,以适应不同自然条件,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层级城市和地区的发展需求;城市绿色发展应以实效和适用为导向,需对绿色技术进行多维度全生命周期的评估,避免追求时髦和“新技术陷阱”。

  提供差异化绿色技术供给

  ●城市绿色发展应该有“共同但有区别”的策略和路径,绿色技术的研发和推广要有针对性

  我国是一个自然资源人均拥有水平较低的国家,绿色发展是中国城市发展唯一选择,绿色技术广泛应用是中国城市发展必然要求,是公园城市建设的必由之路。

  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和2016年的《巴黎协定》是人类历史上应对气候变化的三个里程碑式的国际法律文本。其中,《巴黎协定》确定了“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之内”。

  9月22日,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中国提出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承担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大国责任。越来越严峻的国内外形势,越来越严格的环境治理政策倒逼绿色技术在我国城市发展和公园城市建设中更快、更多、更广地应用。

  城市是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最主要的场所,也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核心场所。工业、建筑、交通是资源消费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这三项活动都主要集中在城市。城市既是排放的主要场所,也是实现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核心场所。特别有部分城市布局碎片化,土地低效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置失衡,交通运输效率低下,导致城市发展的碳足迹居高不下,并产生“锁定效应”。城市发展模式的根本性转变和绿色技术的广泛应用,将直接影响中国绿色低碳发展目标能否实现。

  绿色技术是降低消耗、减少排放、改善生态环境的具体技术,包括采集、生产、制造、营建、规划、设计、使用、维护和管理。绿色技术具有良好的正外部性,良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绿色技术具有一定公益性质,又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在需求,应该得到社会和政府的支持。在传统资源利用模式和市场价格下,绿色技术往往缺乏价格竞争力。既可以通过资源定价,让生产或使用者承担全部成本,以实现绿色或非绿色技术与产品的公平竞争;又可以通过恰当的财政补贴对绿色技术与产品给予扶持。绿色技术也应通过不断创新来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绿色技术往往是广受关注的新兴领域和科技创新领域,在给予鼓励和扶持的同时,也要防止盲目的推广,需要建立有公信力的信息发布和全生命周期评估程序来避免陷阱。

  增量扩张转向存量利用的政策变化为绿色技术应用提供了新的空间。城市沉淀了大量存量资产,包括低效利用或闲置的土地、基础设施、工业与民用建筑。国家要求城市发展重点从增量扩大转向存量资产的有效、充分利用。这一新政策也给绿色技术的推广,包括土地多功能混合开发,建筑低碳改造、城市有机更新、低碳社区建设、绿色慢行交通、分布式能源供应等,提出了丰富的应用场景。

  地区、城市之间的巨大差异需要不同的绿色发展策略和绿色技术供给。中国的自然资源和人口分布很不均衡,东部沿海地区和中部、西部之间,南方和北方之间的自然资源和发展水平存在差距;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小城镇之间的发展需求和治理能力也有很大差异;不同地区应对极端天气导致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城市绿色发展应该有“共同但有区别”的策略和路径,绿色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也应该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应性,这也给绿色技术的发展和创新提供了多样化的需求动力。

  完善绿色技术创新保障机制

  ●借鉴先进经验,从法律法规、政府政策与管控、市场主体作用和公众参与等四个领域入手

  借鉴欧盟、日本、美国等从国家到城市、到社区层面推行绿色低碳发展的实践经验,应当从法律法规、政府政策与管控、市场主体作用和公众参与等四个领域的诸多方面,完善城市绿色发展与绿色技术创新、推广的法律、政策和机制保障。

  落实国家总体战略与法律保障。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国家的发展战略,还应该明确提出国家绿色低碳的总体战略和低碳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快相关的法律体系建设。一是制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国家规划,提出兑现《巴黎协定》承诺,实现2℃目标,走向碳中和的系统性规划。二是明确分阶段的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时间表、路线图,并把总量分解到省、市。三是建立健全控制资源消耗与排放的法律体系。

  完善政府领域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的绿色发展行政、财政、税收政策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在绿色发展和绿色技术推广中的引导、激励和约束作用。一是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在既有的碳排放强度控制制度基础上,明确碳排放总量控制任务。将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逐级分解,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的控制碳排放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二是加强规划引导。把国家绿色低碳规划分解为专业、地方规划和可实施的行动计划,并把减排目标拓展到生态、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在低碳城市、低碳社区试点中推进绿色低碳的治理体系建设,总结推广低碳建设经验。三是搭建绿色技术创新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建立绿色技术与创新国际联盟,为国内外企业、决策者和专家群体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中国城市绿色发展问题的持续沟通和共同解决。

  创新市场领域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绿色发展和绿色技术推广中的主体作用。一是强调企业主导。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和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出台各类企业充分参与、充满活力的绿色生产、营造、产品、技术的市场体系。二是加强金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绿色发展,改善绿色技术企业融资状况;鼓励绿色投资原则,建立绿色金融体系。三是推动创新研发。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广泛响应,专业机构积极参与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加强社会和公众参与领域体制机制建设。动员市民和社区居民共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维护城市和社区绿色福利,建立公众广泛参与的绿色治理体系。一是全面实施碳排放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环境信息获取途径,加强信息披露。建立企业和城市碳排放与环境信息公开名录,健全信息公开奖惩制度,整合各部门统计和监测信息平台,推动各类行为主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鼓励公众参与的体制机制。将低碳绿色发展从行政管理转向社会治理,明确公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利用社交媒体向公众阐释绿色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性,以及行为转变如何能够实现更好的绿色发展,从而提高全社会绿色低碳的意识。出台保障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低碳减排相关决策的法律法规,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公众和社会的广泛参与绿色低碳发展事务。(作者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中央京津冀协同发展与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副会长)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