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是大势所趋

http://www.scol.com.cn(2020-7-21 8:07:0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记者7月20日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省林草局《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有关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在全省范围内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7月21日四川在线)

  滥食野生动物是诱发乱捕滥猎、非法交易的重要因素,对野生动物野外种群安全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构成重大隐患。四川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所称野生动物,是指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含人工繁育、饲养的)和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和家畜、家禽不在此列。全面停止办理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猎捕以及出售、购买、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相关活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对因科研、药用、展示等非食用性利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和落实检疫检验。对已发放的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繁育和出售等行政许可证件及文书,依法及时撤回、注销或变更注明许可事项。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摧毁了一些仅存的野生动物种群。如穿山甲、娃娃鱼等物种因被捉来吃在野外急剧减少,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物种红色名录中已将这些动物列为极危。许多地方常年销售多种“野生动物”,一直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暴露了市场监管方面漏洞。实际上,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能用于食品,另外对猎杀、买卖野生动物等如何处罚都有明确的规定,关键是有关部门对此没有进行认真的执法。当然,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确实也存在着一些漏洞,该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但对于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到底是不是属于“野生动物”却没有明确的界定。从而使“野生动物”交易变得鱼龙混杂,处于灰色地带,有的不法分子猎捕了真正的野生动物后,在市场进行交易。四川明确在全省范围内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并进行了明确的规范,这样可执行性比较强。

  在现实中,对野生动物制品的非理性需求与消费,使得商业利用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可能获取高额利润,甚至使得商业利用成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最重要动因,这在很大程度上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不相容的。四川明确在全省范围内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非常及时,也十分必要。野生动物保护应确立以“野生动物野外种群的生存和发展及野生动物栖息地完整性保护”为重心,确保我国仅允许以科研、保护为目的进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严格禁止商业利用为目的的驯养繁殖活动,建立商业性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行业及经营主体的退出机制。

  长痛不如短痛,四川明确在全省范围内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食用野生动物是不文明的生活习俗,尽早禁止对民众更有利。四川从猎捕、交易、利用、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各个环节作了严格规范,特别是针对滥食野生动物等突出问题,建立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制度,扩大法定野生动物的认定范围、禁止买卖和禁食野生动物的范围。杜绝野生动物非法食用和交易,从源头控制重大公共健康危机。对非法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加大法律追责力度,在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同时,确保民众的健康。(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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