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乡村振兴中存在的发展失衡问题

http://www.scol.com.cn(2019-10-23 8:43:29)  四川日报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魏人民
作者:魏人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新时代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方略,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也是四川加快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治本之策,对于四川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经济强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新时代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方略,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也是四川加快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治本之策,对于四川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经济强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当前,四川乡村振兴中存在六个失衡问题。农村地区发展失衡,表现为四川地域广阔、地形地貌复杂,各地发展条件差异大,农村地区发展不协调、不平衡问题明显。乡村空间结构失衡,体现为一些乡村空间资源配置不平衡、空间资源浪费,存在“工业化”倾向、“类城市化”建设、宅基地规划混乱等现象。农村要素结构失衡,体现为“三农”资金投入结构单一,过度依赖财政专项资金;农村劳动力供需结构性失衡,劳动力整体素质下降;用地审批难度大,土地供需结构性失衡。农业供给结构失衡,表现为阶段性农产品供大于求,农产品品种、品质结构性失衡,优质化、多样化和专用化的农产品发展滞后;农业发展中种养结合不紧、循环不畅问题凸显,一二三产业融合不足。农村发展结构失衡,表现为一些地区重经济轻生态、重物质轻精神、重发展轻治理。“主导”“主体”作用错位失衡,表现为一些地方在乡村振兴中政府与农民职责错位、作用失衡,存在政府“大包大揽”、缺乏调查研究等问题,不利于形成乡村振兴合力。

  农村的全面协调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前提和保证。只有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调整、纠正农村发展中的这些失衡,才能有效促进四川乡村的全面振兴。

  统筹推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实施四川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设计和政策创新,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等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区域间要素自由流动,对“三州”、四川川陕革命老区等发展滞后地区加大支持力度,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并鼓励省内外先行发展地区加大对这些地区的投资、帮扶力度,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转移。

  优化空间布局,建设美丽宜居新乡村。一要科学规划生产空间,明确“四区四基地”优先发展区域,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各类园区建设,纠正“去农化”倾向。二要合理布局生活空间,遵循乡村传统肌理和格局,划定空间管控边界,坚持“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合理确定基础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三要严格保护生态空间,统筹推动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加快构建“四区八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全面实施乡村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防止乡村建设“城市化”倾向。

  优化要素投入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乡村发展振兴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投入,并形成多元、合理的要素投入结构。一是健全工商资本下乡服务体系,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向“三农”,同时提高土地出让金、政府债务资金等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二要围绕提升农业劳动力职业化、组织化水平,培养新一代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并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大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力度。三要盘活使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简化现代农业发展所需配套设施用地审批程序等方式,将宅基地复垦、耕地占补平衡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所在村乡村建设需求,推动节约指标跨区流转,交易资金全部用于支持乡村振兴。

  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益。一要以市场为导向调优产品结构,减少低端供给,拓展中高端供给。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三区三园”建设,打响“川字号”品牌,提高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二要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拓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三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统筹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延伸产业链,增强服务链,提升价值链。

  坚持“五位一体”总布局,统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保护好绿水青山和清新干净的田园风光,分类推进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和乌蒙新村建设,留住独特的乡土味道和乡村风貌。二是充分利用巴蜀文化、三国文化、红色文化、孝道文化等优秀文化资源,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弘扬农耕文明和优良传统,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四川乡村振兴“凝神”“铸魂”。实施“文化+”战略,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三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实施“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工作机制,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确保农村社会有序、和谐。

  政府与农民良性互动,形成乡村振兴合力。推进乡村振兴,既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引领作用,更应充分发挥农民主体和主战作用。政府应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有所为,有所不为”,以前的直接干预管理转变为政策引导、规划组织和维护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秩序,建立农业风险保障体系。要增强农民主体意识,通过加强对农民宣传教育和培训,从环境、制度、政策等层面引导和扶持,培养一大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增强广大农民对乡村振兴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由此,形成政府顶层设计,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社会各界合力帮扶的乡村振兴强大合力。(作者魏人民 余琼 分别系西南交通大学西部农村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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