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一号角色”成为欺诈童演片酬的借口

http://www.scol.com.cn(2018-9-27 7:50:5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黄齐超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电影的“一号角色”只有三个镜头外加一句台词?同一部电影“一号角色”多达几十人?9岁的何翔(化名)和父亲何兴(化名)觉得自己遭到了欺诈,将影视公司告上了法庭。在这部网络电影中,参演的66名小演员,都与影视公司签订了合同,根据不同的角色定位,缴纳9800元至29800元的费用。何翔一家支付了12800元,获得了参演“一号角色”的机会。但当何翔参与拍摄后,他发现同为一号角色的演员有59人,而“一号角色”前还有7名“主演”。(9月26日 《潇湘晨报》)

  一部电影或电视剧的制作成本中,演员的片酬应当是一笔大数字。天价片酬是影视界的一颗毒瘤,但演员合理的劳动报酬应该受到鼓励,哪怕他们是小演员。不过,网络影视剧《神奇的熊孩子》中的一群童演,他们非但没有合情合理的片酬,反而需要缴纳9800元至29800元的不等费用。

  放着片酬不要,童演居然还需要缴纳一部分费用,才可以参与到影视剧的制作中,这是为何呢?首先,孩子能出演一号角色,家长当然高兴,毕竟,几乎所有的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出色的演技,并且能在演艺的道路上出人头地,越走越顺。若真的如此,就是花点钱,家长也乐意。其次,影视公司给出了一些看似合理的解释:儿童演员没有演艺基础,需要对他们的演技进行培训,这部分费用,家长应当承担。

  然而,真实的拍摄制作并非如家长想象的那样。影视公司糊弄童演,把普通的群演角色说成是“一号角色”。何翔交了上万元的费用之后,才发现所谓的“一号角色”却只有三个镜头、一句台词,这哪里是“一号角色”,这不是跑龙套吗?说白了,《神奇的熊孩子》中的59个“一号角色”,都只不过是儿童群演罢了。再者,虽然参与演出的孩子没有演技,需要对其进行评论,这笔费用也不该由家长买单,而应由影视公司买单。毕竟,这是童演是按你们的要求,进行培训的。

  据悉,66名小演员,都与影视公司签订了合同,根据不同的角色定位,缴纳9800元至29800元的费用。我们依据给出的数据,大致估计一下,这些童演缴纳了100万的费用。请大腕演员需要不菲的片酬,而让儿童演员出演,还可以收一笔费用,一进一出,反差非常明显。

  现在,经法院判定,影视公司收取的费用中,有一部分是不合理的,被判返回给童演。不合理的收费得到了矫正。可是,我们担忧的是:影视公司利用家长望子成演员的心理,选拔儿童演员,且混淆“一号角色”,收取高额费用,这种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是否属于行规?纠正一个案例简单,但若这是行规陋俗,就应当在整个行业中矫正。总之一句话:不能让“一号角色”成为欺诈童演片酬的借口。(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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