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棱两可的答复,模糊了谁的责任?

http://www.scol.com.cn2016-1-22 7:46:3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张卫斌
  最近,达州市达州区的牟老太在天和农贸市场买回去10多斤猪肉,夜间竟然发出幽幽蓝光。对此,肉贩表示所售猪肉无任何质量问题。达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这种猪肉对人体是无害的,但是若从市民的健康角度考虑,还是建议市民们尽量不要食用,如果实在是要吃的话,须经过高温处理。(1月21日央广网)

  有道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站在肉贩的角度,不承认自己所售猪肉有质量问题,这种心态完全可以理解。但达州市达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模棱两可的表态,实在有些让牟老太犯愁:花155元买来的这10多斤发着幽幽蓝光的猪肉,该如何处理呢?

  假如牟老太把这些猪肉吃下去吧,达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说过“若从市民的健康角度考虑,还是建议市民们尽量不要食用。”假如把这些肉扔了吧,达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也说过“其实这种猪肉对人体是无害的”,最实质性的问题是,这10多斤猪肉扔了,牟老太卖肉的花掉的155块钱谁来买单?

  牟老太买来的这些发光猪肉,好似“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吃又不放心,扔又不甘心。牟老太的尴尬,问题出在当地的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不负责。按理说,达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职责之一,就是保障市场上所售的猪肉能够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全。现在,牟老太买回去的这10多斤猪肉夜里发着幽幽蓝光,“吓死宝宝了”,说明这些“灵异”的猪肉不同寻常,不是普通的猪肉。这些猪肉究竟有无质量问题?能不能食用?卫生监督所应该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质量没问题把它吃了,质量有问题把它扔了,肉贩全额退回购肉款,甚至按照消法规定加倍赔偿牟老太损失,根本不存在第三种选择。

  食品安全问题连着千家万户,不仅事关老百姓的健康,也事关政府的诚信。达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说,猪肉发光可能因为猪饲料含有磷,其实是无害的,但又提醒牟老太最好不要吃。达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发光猪肉”问题上模棱两可、闪烁其词的表态,其实是在模糊自己应尽的责任。

  不禁要请教达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几个问题:达州区市场上的“发光猪肉”是从哪里来的?既然猪肉发光是猪饲料含磷所致,含磷猪饲料竟然多到让猪肉夜间发出幽幽蓝光,是否涉嫌超标?达州区卫生监督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背后,究竟有没有利益输送?这种视百姓生命健康为儿戏的行为,是否涉嫌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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