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需要实现三大突破

http://www.scol.com.cn(2015-5-21 8:17:07)  四川日报  编辑:周帆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郭晓鸣
作者:郭晓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核心提示:扶贫资金的支持重点要从传统的区域发展向贫困人口的个人需求转变
  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要有机结合从而构建开放式的大扶贫工作新格局
  以满足多元化的个人需求为目标探索建立贫困农户的全程参与机制

  □郭晓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之后,随着贫困人口绝对数量的快速下降,传统扶贫模式的边际效益递减,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创新扶贫模式,实施精准扶贫。

  实施精准扶贫并非只是扶贫方式或手段的简单变换,而是基于新时期扶贫形势发生重要变化所进行的重大战略性调整。当前,选择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有如下两方面的必然性要求:一方面,实施精准扶贫与新的动态性贫困特征相适应。虽然经过30多年的持续努力,我国减贫成效极其显著,但当前面临的是难度最大和最具挑战性的攻坚阶段。首先由于剩余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自然条件恶劣、经济落后的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干热河谷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这些区域自然条件差,社会发育度低,生存环境恶劣,扶贫难度极大。在这些区域,巩固扶贫成果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超过了扶贫的难度。其次是因病、因灾等因素导致脱贫人口返贫现象明显,表现出显著的动态性波动变化的贫困特征。上述现实困难要求当前扶贫工作必须开展精准扶贫,瞄准真正贫困人口,解决现实困难和提升发展能力并重,既进一步优化配置扶贫资源,又有效实现可持续扶贫目标。另一方面,实施精准扶贫与贫困人口的需求多元化变化相适应。在新的历史时期,贫困人口并非只是局限于传统的经济贫困,其致贫原因更加多元化,贫困表现也更加多样化。与之相适应,当前贫困人口的需求已经从单一的家庭收入增长扩展至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政府不仅要高度关注解决其就业、增收等问题,同时要重视完善、保障其医疗、养老和子女教育等条件。因此,在新的形势下,扶贫工作必须针对贫困人口需求更加多元化的客观现实,准确结合不同贫困农户的具体特点和现实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这就必然要求从根本上改变集中式和单一化的传统扶贫模式,重点以满足不同农户的差异化需求为目标实施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是扶贫攻坚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后的重大战略性调整,实施精准扶贫战略首先要求改变扶贫工作自上而下、部门主导和行政推动的传统定式,主要通过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精准制定扶贫措施、精准使用扶贫资金等新的路径选择,实现对传统扶贫模式十分重要的功能性改造,解决扶贫工作中长期难以克服的“目标偏离、效率不高、中间流失”等突出矛盾。实施精准扶贫战略除了在战略路径上必须及时进行根本性调整之外,由于涉及多元主体,面临多种制约,还必须及时进行主动性的制度创新和政策突破,为精准扶贫的顺利推进提供必不可少的制度和政策保障。概括而言,实施精准扶贫当前亟待实现三个方面的制度和政策突破:

  一是构建新的扶贫资金使用机制。实施精准扶贫战略,要求扶贫资金的支持重点从传统的区域发展向贫困人口的个人需求转变。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除了要有效整合部门扶贫资金、对口援助资金、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建立能够满足贫困农户差异化个人需求的扶贫资金使用机制。这就要求必须把贫困农户或由贫困农户组建的合作社纳入扶贫资金支持重点,构建扶贫项目与之直接对接的新的机制,真正实现扶贫资金从“漫灌”向“滴灌”的根本转变。

  二是构建新的扶贫组织推动机制。精准扶贫与传统扶贫相比,强调要精准满足贫困农户的个人需求,实现扶贫工作持续性地进村入户,这必然大幅度增加扶贫工作量,仅仅依靠扶贫部门极为有限的力量显然是力所难及。因此,在实施精准扶贫过程中,不能继续单一依靠有限的行政力量,必须拓宽视野,着力构建开放式的大扶贫工作新格局,形成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有机结合的新的组织推动机制。当前的关键是要以扶贫部门为主导,积极孵化和培育与扶贫相关的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等多种形式,解决实施精准扶贫过程中必然面临的组织资源供求严重失衡的矛盾。

  三是构建新的扶贫参与机制。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必须以满足贫困农户多元化的个人需求为基本目标。因此,贫困农户是最重要的利益主体,充分满足其多元需求的重要前提,是要建立贫困农户的有效参与机制,使之能够充分表达利益诉求,变普遍的被动扶助为主动参与,愿意为改变自身的生存状况做出更多的努力。坚守这样的扶贫策略,才能确保扶贫成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而且,通过被扶贫者的积极参与,还可以发现和改进我们工作中的不周之处,更加有利于扶贫工作的开展。可见,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在推进精准扶贫中探索建立贫困农户的全程参与机制,在扶贫对象确认、扶贫需求评估、扶贫项目选择、扶贫项目实施和监测等各个环节全面提高贫困农户的参与度,通过贫困农户的全面参与既有效提高扶贫工作效率,又显著提升其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作者系省社科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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