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维权需要诚信环境

http://www.scol.com.cn(2015-3-16 7:52: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李琼会
作者:李琼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更具体了解新《消法》实施一年来我市消费环境发生的主要变化和网民对成都的消费印象,市工商局联合新浪四川发起了“消费满意在成都”调查问卷活动。(2015年03月15日 成都日报)

  报道称,通过本次调查可以看到,关于“成都的消费印象”这一项的调查结果最为显眼,有61%的被调查者认为“成都购物环境巴适得很”,而排在第二位的“成都消费的品种比较丰富”也达到了43%。众所周知,诚信是一个社会赖以存在的道德基础,是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根基。亦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诚信位列其中。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关于诚信的议案、提案也有不少。比如,人大代表呼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议健全信用记录治“机闹”、电商打假建联动机制严打侵权等议案,都得到众多网民点赞支持。

  李克强总理在3月15日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答记者提问,回答新京报记者关于“有人认为网购会冲击实体店”的看法时说,“今天是“3·15”,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日,不管是网上还是网下的实体店,都要讲究诚信,保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依笔者看来,无论是网上购物,还是网下实体都需要一个诚信的环境,更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共同参与到诚信社会建设中来,诚实守信,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近些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的迅速发展和国民经济贡献率的逐年提升,消费者对如何消费怎消费有了更广阔的选择空间,特别是网络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运行模式,仍处于发展和规划当中,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笔者认为,这些迫切需要我们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诚信道德知识培育和宣传,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正是如此,工商机关在规范网络经营秩序的同时,要力推12315进企业,建立与网站消费者和解制度,把消费维权工作向村组(社区)延伸,将维权站点建在村组(社区)、学校、超市、农民的家门口,设立12315消费者维权投诉电话。譬如,成都还开通了“成都工商”政务微博,消费者可以@或者私信“成都工商”在线投诉。这样广大了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市场违法行为,及时了解商品质量动态,真正将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源头,做到消费纠纷解决不出店门。

  在笔者看来,诚信购物、诚信维权的确需要诚信环境。目前,四川省12315综合服务平台正式开通试运行,首批联网的德阳、泸州、内江、自贡四市消费者拨打12315将直接进入全省统一平台处理。无疑,此举对全力推进网络市场规范化建设起着积极推动作用。与此同时,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在3月15日正式实施。从新《消法》来看,该法降低了受害消费者的维权门槛,网购的受害消费者可要求网购平台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也可直接起诉网购平台索赔。新《消法》还规定,网络购物可七天无理由退货。正是如此,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要建立健全消费投诉管理责任机制,让相关执法部门及时掌握监管工作的主动权,为群众创造良好诚信环境,真正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消费、快乐消费、幸福消费、有尊严的消费。

  总之,无论是网上还是网下的实体店,都要讲究诚信,共同创造诚信环境。成都购物环境正是这样,所以赢得六成网友点赞——“成都购物环境巴适得很”。作为普通网民,笔者希望每天都是“3·15”,希望打假更狠一点,维权更快一点……为老百姓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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