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举报才查”,谁为生命埋单?

http://www.scol.com.cn(2013-5-20 9:28: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郝栩甲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王跃璇
作者:王跃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解禁了快三个月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的原料大部分是工业塑料废料,大部分是由国外进口的工业胶头加工而成。为让生产出来的餐盒增白,填料时还添加荧光粉。荧光粉是一种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物质,经常吸入,会生“矽肺”,还可致癌。由于广东目前还没有解禁一次性发泡餐具,他们接到举报也会去查处。(5月19日 人民网)

  1999年,一次性发泡餐具由于污染环境而被禁止生产,但是14年后,它却以“产品性价比高”、“垃圾产生量低”、“安全绿色环保”的理由被召回。一次性餐具,本身由工业废料做原材料而生产出来的商品,实现了“再循环”,“垃圾产生量”自然不会高;加入有毒有害的荧光粉,使得这些餐具更加白皙;拉拢村里干部,挂上“厂长”的名头,被查实时就用钱摆平。黑作坊、偷偷生产,无良商家为了赚钱,违背法律、抛弃道德。然而,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却仅仅是在“接到举报”后才查处这样的犯法行为。不禁让人心寒:如果法律的尊严在法治国家都被利益所践踏,那谁才能为无法进入决策层的弱势群体的生命健康权埋单?

  如果说现在大多数消费者知道了一次性餐具的危害,而避而远之;但是在这个“大多数”的反面是“小部分”人群不得不被迫使用一次性餐具。这就是“每天生产超过10万件”的餐盒的去处——被民众“消费”。农民工、打工者、低收入者、学生等弱势群体,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没有选择的机会,或是为了一时方便、或是为了便宜、或是被迫接受,他们不得不消费这“每月生产超过上千万只”的一次性餐盒以及自身的健康。

  有不少人说,这些商贩的“良心被狗吃了”,“良心”是人们用来形容道德的最常用的词语。但是,要达到道德自律的境界远比法律制衡来得慢,在法律不能保证基本的权益之前,它不会起到束缚无良者的作用。所以,“法律之上是道德”,法律才是最基本的可以维护消费者权利的形式。但是,无论它多么完善、多么详尽,都需要人去实施,只有落到实处,只有规范执法者和生产者的自身素质,才能起到真正的作用,否则只是一纸空文。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自上而下的制定政策严厉打击违反乱纪的商人,严惩拿钱办事的贪官污吏之外,还有什么能保证下一餐用的是放心、安全的餐具呢?

  一个个白色的发泡餐具,让人看到了法律的漏洞,看到了执法者和黑商贩朋比为奸、“忘记”自己的职能、啃噬消费者血肉的画面,看到了“每个餐盒3分钱”的利润将法律权威、执法者清誉紧紧地踩在脚下的情形,看到了民众的生命健康权在“接到举报才查”的境况下遭遇打劫的无奈。所以,只有明确监督职能,规划监督任务,肃清监督队伍中的腐败分子,才能挽回法治的威严,为民众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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