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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用工事实,保障新就业群体权益|川观评论

http://www.scol.com.cn  (2026-09-21 17:44:5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姜照雯
作者:朱炜琳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川观新闻评论员 朱炜琳

一位送餐12年的外卖骑手送餐途中意外受伤,维权时却不知道“老板是谁”,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外卖骑手在主张权益时常面临劳动关系判定难、向上申诉难、获得有效赔付金额难等诸多困难,堪称行业“硬伤”。数字时代,不能让劳动者的权益卡在“身份迷雾”里。

分析这类情况,难点首先集中在对劳动关系的判定上。以外卖平台为例,用工模式大致分为店铺自有雇员配送、专送和众包三种。第一种存在明确的劳动用工关系,与传统的劳动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吻合,权责相对清晰;后两者又衍生为平台自雇、劳务派遣、平台招募众包等,通过业务转包、主体拆分、协议重构等方式搭建起碎片化的用工体系,劳动者直接在“接单”平台上注册而非签订劳动合同。据相关报道,目前,即时配送平台上自营模式占比逐渐降低,外包已成绝对主力。此类劳动关系错综复杂,真实的劳动从属关系被割裂。网约车司机、网约家政服务人员等新就业群体也有相似情况。

用工关系复杂,导致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难以维权。劳动风险在无形中被转嫁。平台虽然掌握着直接订单来源与服务标准制定,还通过算法参与对劳动者的管理,比如管控他们的接单时长、配送时效、服务评分,以奖惩规则约束其劳动行为等,可一旦发生纠纷,上游的转包公司便以“信息中介”“合作关系”等名义隐身,将责任推给下游的小微公司,让劳动者陷入“有劳动无雇主、有付出无保障”的尴尬境地。数据显示,众包外卖骑手的劳动关系认定胜诉率仅有7.3%,远低于专送、驻店骑手,多数灵活就业劳动者最终只能自行承担伤病损失。此外,就算能确认劳动关系,被确认的用人单位通常为用工链条最末端的配送商和代理商,这些单位赔付能力有限,劳动者即便胜诉,也难以获得有效赔偿。而获益最多、实际支配力最强的主体,却置身事外。

数字时代的劳动权益保障,不能指望劳动者在受伤后去拼凑那张被拆解的“用工拼图”。填补维权裂缝,应当从“看合同”转到“看事实”。司法实践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为维权提供了司法指引。司法机关已开始尝试穿透纸面协议,以劳动者是否存在真实劳动支配、管理从属关系等判定劳动关系,只要用人方存在对劳动过程的实质性管控,就应当承担相应的雇主责任。

而面对“多主体共同管理”的现实,也有人建议法律引入“共同雇主”之类的概念。当平台、品牌方、代理商共同从新就业群体的劳动中获利,并分别行使着管理职能时,要求他们对劳动者权益承担连带责任,权责利相统一,合情合理。这既能防止劳动者陷入“告错主体”的程序困境,也能倒逼平台在设计商业模式和组织模式时,将劳动者权益内化为成本。

谁用工、谁管理、谁获利,谁就必须负责。让责任回归事实本身,为新用工模式做好权益保障,才能让每一位奔波的劳动者心里更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