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郭韵
近日,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主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学术杂志《天府新论》发布投稿提示,“不建议在读生、博士生将导师挂名为第一作者”“如导师有实质性贡献,可署名为第二作者”。这一规定在学术界引发讨论,其背后折射的是对学术伦理、师生关系以及学术评价体系的反思。
长期以来,导师挂名第一作者的现象在学术界屡见不鲜,甚至成为某种“潜规则”。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在发表论文时,有时被要求将导师列为第一作者,即使导师的贡献有限。这种现象不仅扭曲了学术创作的真正归属,更助长了学术不端之风。《天府新论》的新规直指这一弊端,试图还原学术成果的真实贡献者,是对学术伦理的一种捍卫。从本质上说,这是一种“学术确权”行为,旨在厘清学术创作中的权责关系,避免“搭便车”现象。
期刊划清挂名与贡献的界限,既认可硕博士研究生的努力,又肯定导师在研究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充分尊重导师的实际参与,为学术合作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守护着学术的诚信。硕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参与合作的师生双方都应在署名中得到认可。一方面,尊重导师在学术指导中的实质贡献,肯定了师生合作的价值;另一方面,将第一作者署名权归于研究生,保障了青年学者的知识产权,激发其学术创造力。
学术署名回归本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从文化层面出发,重塑学术共同体的价值共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尊重知识产权的学术风尚。同时也呼唤更多学术杂志积极作为,构建良好的发表与激励机制,形成更加平等、健康的师生关系,促进学术共同体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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