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视频至少保存三年,严禁平台强制“二选一”,界定“零星小额”和“便民劳务”两类免于登记情形……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月15日正式发布,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作为数字经济新业态的“爆款”,近年来,以直播带货为代表的网络交易蓬勃发展,风头一时无两。无论是大小主播还是各路明星,纷纷开设直播间,卖力地推销各种产品,“买它、买它、买它”。而广大消费者也越来越习惯和依赖网络交易。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去年底,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17亿,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3.88亿。网络交易的“井喷”,全面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为疫情防控形势下的稳增长、促消费、扩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践无数次证明,没有规范的发展,再快也只是野蛮生长。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快速壮大的同时,网络交易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监管问题。在中消协年初发布的2020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中,“直播带货”高居榜单第二。流量注水、刷单造假、先买后退等现象层出不穷,令消费者防不胜防、苦不堪言。显然,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势在必行,出台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的规章迫在眉睫。既要解决与传统交易一样的假冒伪劣问题,又要遏制流量造假、大数据杀熟等新式侵权行为,持续净化网络交易空间。
未来,网络交易将会迎来更加广阔发展空间。消费者在期待消费模式不断升级的同时,也期待方方面面的监管能够紧跟发展脚步,让各种新消费的安全和质量得到保障。《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只是第一步,是否能够像“直播带货”一样广泛迅速地执行到位,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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