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郭韵
近日,杭州烧烤店内一女子劝阻其他桌顾客吸烟,被怼“不想闻烟味就别出来吃饭”,引起网友激烈讨论。
去年某女演员劝阻他人吸烟后被扔烟头到碗里、一网友在火锅店劝阻吸烟者却被泼油污,这些事件让人反思,为什么吸烟者被人劝阻后还如此跋扈?
商家的态度和行为尤为关键。大多不喜欢烟味的顾客因不想招惹麻烦,遇到公共意识淡薄的吸烟者选择默默忍受,不再光顾,所以商家明确声明禁止室内吸烟,设置了醒目的警语和标志;也有商家划分出无烟区、吸烟区,试图兼顾不同顾客;有的无任何提示,商家考虑到禁烟和劝阻可能损失吸烟顾客而影响生意,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尽到应尽的规劝和提示义务。这样灵活的方式更让吸烟者未感到有何不可,认为吸烟是十分正常的,以前身边也并没有人提出过抗议强烈反对。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早已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也要求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二手烟危害也不容小觑,至少含有69种致癌物。但仍有吸烟者觉得这对健康的损害比不上人情关系的断裂和生理戒断中的不适。对这部分人群给予理解与尊重的同时,也应让他们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并非个人随性行为,还关乎公众健康,对青少年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吸烟者应恪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公众场合的秩序,考虑他人的感受和权益,面对分歧时通过文明的方式沟通交流,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公共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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