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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中国】法治浸润山河,青绿“典”亮万家

http://www.scol.com.cn  (2026-08-17 11:17:10)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金婵娟
作者:张继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生态环境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全面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各地要坚持以良法善治坚守为民初心、以全域宣传推动法典落地生根、以规范依法行政涵养全域法治生态,让法治成为守护绿水青山、增进民生福祉的坚实屏障。

良法是善治的起点,为民是法典的底色。生态环境法典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将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转化为刚性法律规范,实现立法为民、治污惠民、护绿利民有机统一。生态环境法典打破法律碎片化壁垒,构建起源头预防、过程管控、损害追责、生态补偿完整闭环,从制度层面打通群众环境维权堵点。各地要以法典为遵循,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同步完善生态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得到全方位保障。一部回应民声、贴合民情的绿色法典,真正让生态保护从宏观政策变为群众可感知、可受益的民生实事,夯实美丽中国建设的群众根基。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全社会知晓认同。各地要持续深化分层分类学习宣传,让生态环境法典走出文本、走进基层、落地生根。19部门联合部署学习宣传工作,推动法典精神直达机关、企业、乡村、校园、社区,筑牢全民生态法治共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将生态环境法典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主体班必修课,带头把握法典核心要义。机关单位要开展常态化法治课堂,工业园区要落实领导干部普法联系点制度,引导企业主动落实清洁生产、排污许可制度。各地要开展集中宣传,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坚持普法与实践深度融合,持续培育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生态共治格局,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行动自觉。

生态环境法典统一生态领域执法标准、明晰监管权责、细化执法程序,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划定清晰边界,推动生态治理全程在法治轨道运行。各地要将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招商引资、园区规划、重大工程立项前置审查标尺,从源头遏制粗放式发展、先污染后治理老路,实现发展与保护协同并进。相关部门要依照法典统一执法尺度,统筹联合巡查、跨区域协同执法,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落实柔性执法制度,兼顾法律刚性与发展温度,构建亲清绿色政企关系。各级行政机关要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营造办事依法、护绿靠法、遇事找法的优良法治生态。

法立如山,护绿如水。各地要持续用好法典这一法治利器,全方位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以坚实法治力量守护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稳步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

编辑:金婵娟 校对:屈杉杉 审核:王浩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