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国儿童友好建设从“试点探索”迈向“全社会推进”新阶段。从“一米高度”审视城市,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共同行动,这是文明进步的刻度,也是城市发展的温度。
儿童友好是城市治理理念的深刻变革。过去,城市建设多以成年人为中心,儿童需求常被忽视。如今,《意见》明确编制规划引入“一米高度”儿童视角,这是治理理念的革新。北京提高地铁儿童免票身高、上海推出儿童友好通道、温州放宽免费携带儿童人数,这些细微调整,彰显城市治理从“管理者本位”向“使用者本位”的转变,让公共政策更具以人为本的温度。
儿童友好是应对人口形势的主动选择。我国人口少子化趋势明显,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迫在眉睫,儿童友好建设是破解“不敢生、不愿生”难题的关键抓手。《意见》提出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推广儿童友好医院等举措,直击家庭育儿痛点。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供需缺口较大,“带娃难”已成为制约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儿童友好建设通过系统性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构建支持家庭发展的社会生态系统,让“敢生愿养”照进现实。
儿童友好是安全底线与成长空间的统筹守护。《意见》将儿童安全作为底线要求,全面深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从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到网络有害信息清理,全方位呵护儿童合法权益。同时,鼓励学校在节假日开放体育场地、推动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为儿童成长拓展物理与精神空间。安全与发展相辅相成,共同构筑起儿童健康成长的沃土。
儿童友好需要全社会协同共治的持久发力。儿童友好建设非一日之功,《意见》强调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深圳、杭州等试点城市已探索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有效模式,全面推进需健全为民办实事、宣传推广、资金支持和监测评价四大机制,尤其要探索开展儿童影响评价,让儿童参与从“形式化”走向“实质化”,真正赋予孩子话语权。当企业、社区、家庭各尽其责、协同发力,儿童友好才能从政策文件转化为社会自觉。
一米高度,丈量城市文明高度;儿童友好,映照国家未来走向。当每个孩子都能在安全、包容、充满机会的环境中成长,每个家庭都能在育儿路上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支撑,城市将拥有面向未来的竞争力,国家也将托举起更加灿烂的明天。
编辑:牛霄 校对:徐海鹏 审核:曾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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