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实施四年来,长江流域19省区市法院依法公正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45.74万件,包括刑事案件8.59万件、民事案件22.92万件、行政案件14.23万件,其中各类主体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88万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26件,长江流域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长江,这条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奔腾不息,滋养着两岸的土地与人民,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然而,曾几何时,由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过度开发与破坏,长江生态面临严峻挑战。幸运的是,近年来,我国在长江生态保护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一幅新时代的富春山居图正徐徐展开。
依法保护长江生态逐步成为社会共识和行动。自长江保护法实施四年来,长江流域19省区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45.74万件,为长江生态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其中,刑事案件8.59万件,严厉打击了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民事案件22.92万件,有效解决了各类环境侵权纠纷;行政案件14.23万件,监督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各类主体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88万件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26件,更是彰显了全社会对长江生态保护的重视与决心。
长江上中下游联手行动,共同打造绿水青山新画卷。长江大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流域的协同合作。四川、贵州、云南三省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共同保护长江上游生态;湖北将长江生态治理向纵深推进,阻断城市污水流入长江,守护中游生态;长三角三省一市协同治理,联防联控,同心共治,让长江下游的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通过上下游、左右岸的共同努力,长江生态系统正逐步恢复生机与活力。
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卓有成效。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长江也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长江“十年禁渔”政策的深入实施,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恢复。曾经难觅踪迹的江豚,如今又频繁出现在江面上,它们欢快的身影,成为了长江生态改善的生动注脚。此外,通过增殖放流等措施,大量鱼苗被投放长江,许多珍稀濒危物种的种群数量逐渐稳定,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
守住长江生态红线,公众参与保护长江的热情进一步高涨。生态保护红线的落实上,长江流域同样迈出了坚实步伐。通过对红线区域的严格监管和生态恢复项目的实施,许多生态敏感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为长江生态系统的稳定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公众参与生态保护的热情也日益高涨,各地组织的“生态志愿者”活动吸引了大量民众参与,大家共同为保护长江贡献力量。
依法保护长江生态,打造新时代富春山居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依法保护长江生态,不仅是为了守护我们的母亲河,更是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让我们以长江保护法为依托,继续加强司法保护、推进生态修复、促进绿色发展、加强协同合作,共同打造新时代的富春山居图,让长江这条巨龙永远奔腾在华夏大地上,造福子孙后代。
编辑:牛霄 校对:袁玥 责编: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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